年初,在《我歌》的歌手名单上,我看到了徐佳莹的名字。和当初的李健、马頔大火之后的情况一样,有很多很早很早就开始喜欢她的人开始说出“真不希望她的歌烂大街。”“以前只有我一个人喜欢她,以后大家就都喜欢她了。”“我从她微博一千多粉丝就开始关注她了。”这样的话。无数死忠粉都怀着有些怪异又矛盾的心情——希望她被更多的人知道,却又不希望她被太多人知道。他们的心情概括成一句话大概是——我不喜欢我喜欢的人被太多人喜欢啊。
其实,崇拜一个偶像有时候和爱一个人很像。有的人爱得充满占有欲,常常用“你是我的人”这种叶良辰常用句式。有的人则爱得很包容。《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但我们都不是圣人,当然不可能把这些一一做到。但在我看来,真正的爱至少应该是一种“无论如何,都希望你能更好”的心情。如果你喜欢的偶像,她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变得“大众“就是对他来说最好的褒奖,这是身为粉丝的我们,其实祝福就好。如果你的偶像只是为了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是为了成名,那么或许安安静静不受打扰才是他所盼望的,这时候粉丝的低调和不愿分享才有了真正为自己偶像着想的意味。虽然我本身没有狂热喜欢的偶像,但是每当有人热情又激动地给我推荐他们偶像的歌或是影视剧作品时,我都会找来听一听看一看。在听或者看之前,我首先考虑的从不是大众或小众,而是因为他们那种”希望全天下人都知道你有多好“的真切没有杂质的心情感染了我。如果仅仅是从崇拜者的角度而言,其实大众无贬义,小众也非褒义,两者最大的区别不过就是人数多少。如果只是想用”喜欢小众“这种标签给自己带来一些莫可名状的优越感,我只想说,有些人有些作品之所以成为小众,只是因为真的不够好。
如果在女歌手里挑出一个来说,我比较欣赏的女歌手之一是陈绮贞。我开始喜欢她的时间相对较早,大概在八年前。她很特别。我知道在每一个粉丝眼中,自己的偶像都很特别。可是她无论从主观上还是从客观上来说,都有些不太一样。她有张名为《Demo3》的限量版专辑,里面没有任何新歌,甚至没有背景音乐,只是她自己的独白。独白的名字如“坐火车到传说中的湘南海岸”,或是“我喜欢木村拓哉”。用现在网路上的话来说,这真的是一张足够任性的专辑。可是偏偏就是这样一张任性的专辑,在唱片销量不景气的那几年,还是卖断了货。陈老师注定是小众的。她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市场,什么是销量。八年过去了,可能除了《鱼》和《旅行的意义》,还是很少有人知道她的第三首歌,但她的演唱会仍然还是一条长裙、一把吉他和一束灯光。那些当初喜欢她的人还在喜欢着,不是因为她始终小众,只是因为那些粉丝们知道陈绮贞的内心从没变过。
如果说,一万个读者心中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那么一万个人对同一个人就会有一万种不同的喜欢。但是要我说,一见钟情还是比不过青梅竹马的。就像很多喜欢马頔的人,最喜欢的歌不一定是《南山南》,但大多数人只知道这一首。同样地,那些在电视上被徐佳莹唱腔惊艳的人,怎么能比得过早就默默把她的歌词抄在笔记本上的人呢。后者应该感觉骄傲才是,这时候不是应该怀着“自家孩子长大了”的自豪心情吗。我们喜欢一首歌,最开始的时候不过是因为旋律优美或是歌词戳心。根本也没考虑过大众小众的问题吧;我们喜欢一个人,最开始的时候不过是因为她声音好听,长得好看,甚至只是身上的味道很好闻,也没考虑过她是大众女神还是寡言少语的孤独患者吧。每一个歌手最开始都是小众的,可是我们喜欢的从来都是是她,而不是她的“小众”。“大众”、“小众”也许会改变,但是只要喜欢的心情不变就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