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文章是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在经济补偿金中有个俗称叫:N+1,其中的N跟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息息相关。简单概述一下N的计算原则是这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在经济补偿金“N+1”中的“1”是有一个专业术语叫:代通金。代通金百度百科-代通金是指用人单位在依法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日通知的,以给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经济补偿金中都会有“1”的,这其实跟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的道理是一样的。需要一个月时间的“缓冲期”,这样就方便理解多了。
经济补偿金中的“N”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关于平均工资的计算有以下三个注意事项:
◎平均工资计算时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其中年终奖金也是要计算进平均工资里。股票、期权、红利等与投资相关并不列入工资总额的收益,不作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平均工资计算中。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经济补偿金除了N,N+1,还有一种是2N,2N又是另外一种场景的计算,下次可以分享哦!
只有自己知法懂法才能从容面对各种劳动关系,但是希望这样的知识点大家永远用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