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这一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要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为学当如群山峙,一峰突起众峰环。当前最为重要的学习任务和政治任务,就是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摆正对党纪学习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全方位常态化多层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
日常读原著。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要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让党章党规党纪既在手中,又在脑中,最后长存心中;要在学习的同时,通过读书班、研讨会等方式定期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并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解读,讲经验,谈感悟,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往深里学,往心里学,常学常新。
经常做警示。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各类典型案例是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加深思考,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的重要抓手。要注重将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不仅仅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更要用合适的案例教育合适的人,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丰富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渠道推送,线下通过支部主题活动,普法大讲堂等方式开展,持续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影响力、感染力和穿透力。
恒常强纪律。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力戒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形式主义,杜绝就学习而学习、学用“两张皮”等现象,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深刻把握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逻辑,以党纪为“戒尺”,常态化开展自省自查自纠,时刻用党的纪律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用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夯实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