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说到了正值青春期的小弟的恋爱问题,突然问了我一句,你呢。
我啊。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好多年。
好多年说出来我自己都恍惚了,以年计算的关系往往都值得回味。我从来不是一个值得称赞的女朋友,专情又滥情。专情到自我麻痹,滥情到自己鄙视自己。
刚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弟弟突然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小伙子啊,他是不会理你的,你最好照顾一下我们亲情的火苗。我很生气,弟弟很轻松的看我打字的速度就知道我写文章的主角。不过,能写出来的故事也是可以放下的过往了。
很矫情的发过一个说说,一段关系中,只要对方说出丫头,我就已经输了一大半。
喜欢上他的那一刻,他走过我的身旁,笑着说了句,哟,是丫头。然后,同学的时光,丫头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没有偶像剧的情节,没有很有勇气的追逐,有的,只是,大概是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当事人蒙在鼓里的默默喜欢。
很多朋友都问过我,你喜欢他什么。我不知道呀,可能是他的糖最甜,可能是他的笑最暖,可能是在他身边最安心,也可能是你不管刚刚发生过什么,刚刚哭过多久,刚刚又花心的喜欢上了谁,只要他一出现,所有的一切都成了过往云烟。
这是青春期大妈的特殊畸形的心态,喜欢过很多人还是放不下一个。作死的执念,欠揍的厉害。
有个朋友跟我说,别傻了,你根本就是自己一直在骗自己。好吧,我承认,自我欺骗一直是自己的强项。从来没有想刻意的约一个人出去散步吃饭除了他。和舍友夜聊的时候,舍友突然读出一句话,当你跑步时你会想起谁。我特不要脸的说,他啊,满脑子都是他,他不知道我有多想他。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
我想我是放下了吧,在不知道第几次的失落之后,我勇敢过那么多次,对他却从来不敢认真的说喜欢。所有的玩笑都真心,所有的污逗的表情都是为了博君一笑。然而。终于可以写下文字,然后,努力的去过以后的生活。
最后,张一山的那就这样吧,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