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媒体爆出一条新闻,江苏一男子怀疑自己身患绝症,觉得自己命不久矣,于是起了“杀妻”恶念,觉得不能便宜别的男人,结果杀妻未遂被警察抓获;
5月30日,有媒体报道称,合肥一男子持刀杀妻后坠楼身亡。
3月,杭州一男子杀妻抛尸后,还用妻子的手机发朋友圈报“平安”。
曾经轰动一时的“上海杀妻藏尸案”中,丈夫杀死了妻子后,还将尸体藏于冰柜之中。
杀妻,从现代人的角度上来看骇人听闻,但在古代,妻之于夫,似乎也就跟物件差不多,不要了就可以随手丢弃,一旦出现“需求”便可杀之。
壹
《三国志通俗演义》中记录了这么一个故事,刘备正往山中逃难,想去投奔曹操,走到半路没了粮食,就想去周围的村庄里求助,一个叫刘安的人接待了他。
由于当时战乱,刘安家里也缺粮,去山里猎野味也来不及了。但是刘安还是不知从哪儿弄来了肉,送给了刘备吃。
刘备随口就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啊。刘安说,这是狼肉。于是刘备就放心大胆和刘安一起吃了顿饱的。
等到第二天,刘备准备告辞,出发时去牵马,看到刘安的妻子躺在厨房,胳膊上的肉全部没有了。
没错,前一天晚上两人吃的正是刘安妻子的肉。
听到这里,让人遍体恶寒。
为了要款待偶像,就能够杀了自己朝夕相对的妻子,以表示作为一个迷弟的忠心,如果说刘安也算是个迷弟的话,不得不让人觉得恐惧。
但这并不算完。
刘备知道了之后是什么表现呢?
“痛伤上马,欲带刘安去。”
知道对方杀了妻子来款待自己,并未觉得此举有何特别大的问题,虽然伤心,但是还是“上马”奔向前程,并要带着“杀妻”者同行。
后来终于见到了曹操,刘备又把刘安的“义举”说了一番,曹操一听,觉得这个人才很难得啊,派人送了两百金给刘安。
虽说如此,“杀妻”仍旧是一件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否则,刘安就不会谎称“狼肉”了。
刘安杀妻,在古代文学作品中也算得上是个极致了。而这样的事情总是有强烈的时代背景。
正如明代毛宗岗曾在《三国演义》刘安杀妻处批道:“妇人不幸生乱世,遂使命如草菅,哀哉!”
而在唐朝,也有一个类似的故事。
安史之乱时,唐军将领张巡奉命守卫睢阳城,结果粮草渐尽。眼看着城内的老鼠都要吃完了,叛军仍旧围困睢阳,几乎每天都有士兵饿死,形势危急。
“投降”这个对忠臣张巡来说是绝对不行的。
于是,张巡带头杀了自己的爱妾,把肉给士兵吃。
看到上司做出了表率,不少将士都把自己的妻子贡献了出来。但是人肉还是供给不上。
于是张巡下令,把全城的女人都拉出来吃了。
最后又扩展到全城的老弱妇孺。
但是城最终还是没有守住。
破城时,全城只剩下了四百人。
为成就心中大义而杀了妻子,这类姑且可算作“因义杀妻”,不管这个“义”是否科学,在杀妻者本身的心中,“杀妻”这个行为是为了前往更高的精神境界。
贰
在《水浒传》中,同样充斥着这样的“杀妻”文化,而105位好汉中,有不少都和这扯得上关系。
首当其冲的便是老大宋江。由于和阎婆惜本身关系就不好,且阎已和他人勾搭成奸,再加上阎知晓了宋与晁盖有金钱往来,以官司相逼,宋江一不做二不休,便杀掉了阎婆惜。
相对于宋江来说,死掉的阎婆惜连“妻”都算不上,所以杀了也就杀了,但是仍旧闹出人命官司,还是于法不容的。
而接下来的两位,则是因老婆给的绿帽子,严重伤害了男人的感情和自尊,不管是受人撺掇,还是大力挽尊,卢俊义杀死妻子贾氏,杨雄杀死妻子潘巧云。
潘金莲是《水浒传》中的著名角色,虽然最后也是被杀,但死在小叔子手中,勉强算是“杀嫂”,而不是“杀妻”。
这一类故事中,“妻子”似乎是属于过错方,于是,男性便自觉扮演起受害者与审判者的双重角色,自行赋予了生杀予夺的权利。
从自己的角度出发,选取了自己认为的合理处置方式——理直气壮地“杀妻”,算是“因情杀妻”吧。
虽然夫妻之间并不一定要用到这么激烈的方式,也还可以选择“休书“,但是从潜意识中,男权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女性属于附属物,需要依附于男人存在,是男人的所属物。作为物品,自然有随意处置的权利。
叁
除此之外,“因名杀妻”也是中国古代“杀妻”事件中一个非常典型的原因。
司马迁在《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吴起者,卫人也,好用兵。尝学于曾子,事鲁君。齐人攻鲁,鲁欲将吴起,吴起取齐女为妻,而鲁疑之。吴起于是欲就名,遂杀其妻,以明不与齐也。鲁卒以为将。”
齐国攻打鲁国,齐国准备让吴起领兵赴战。然而吴起的妻子正是齐国人。
为求将表忠,吴起杀死了自己妻子,以求获得齐国的信任。
无独有偶,《清太宗实录》也记录了这么一件事情。
豪格是皇太极长子,他的妻子则是自己的表妹,也就是皇太极姐姐莽古济的次女。后来有人告发,说莽古济曾参与过谋夺汗位,于是被处死。
因为害怕被丈母娘牵连,豪格表示不能和罪人之女同住,为表忠心,杀了自己的妻子。此举得到皇太极的赞赏。
这一类“杀妻”中,与其说“妻子”是绊脚石,不如说“妻子”是登云梯。
这种情况下的妻子是帮助丈夫实现宏图的工具,而男人确实可以从“杀妻”这个行为中获益,然而以这样的手段去获取名利,最终也不得善终。
肆
接下来要说的故事,和“因名杀妻”有些类似,都是因为妻子被视作丈夫飞黄腾达的绊脚石,而让丈夫起了杀心。
在冯梦龙的《三言两拍中》有一则故事《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讲的是,有钱人家的女儿金玉奴和一个穷书生结婚了,后来在妻子的资助下,书生高中做官,飞黄腾达,就开始嫌弃家里的妻子粗鄙,于是起了恶念想解决掉发妻,另娶高门。
故事的结果却是非常毁三观,男子杀妻未遂,兜兜转转后,两人又复合。
而在有名的负心汉“陈世美”的故事中,买凶杀妻也陈的一大罪行,最后也是死在包青天的铡刀下。
除此之外,宋朝的故事《崔兰英与陈叔文》则是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穷秀才陈叔文骗婚崔兰英,受其资助高中,后害怕败露,“若不杀之,乃为后患”,于是杀死了崔兰英,最终死在崔兰英的鬼魂手中。
这一类,则更多地属于我们日常理解中的“负心汉”,飞黄腾达之后,就想翻脸无情。
伍
除此之外,张鷟《朝野佥载》中记载:隋末,诸葛昂和高瓒争强斗富,诸葛昂竟然把自己的爱妾放在大蒸笼里蒸熟,请高瓒吃。为了取乐就能随意杀死,可见女性的地位之低。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男尊女卑的思想其实早在周朝就已经形成,秦汉时期,董仲舒的“三纲说”则强调了夫对于妻的绝对支配力,这一思想被后世一直尊崇。
唐朝的《女则》、宋代的《家范》,再到古代女子所需要遵循的“三从”“四德”,和“七出”,种种都表明,对女子的评判标准十分详细,男子可以凭自己的喜好随意安排女子的命运。
而且在封建社会,女子从人格到经济都不独立,导致夫妻关系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男人手中,因此男子能做出“杀妻”之举,也并不让人惊讶。
而作为中国传统的人伦关系处理准则,“五伦”中除了“君臣、父子、兄弟、朋友”关系以外,把夫妇关系也收作其一,看上去很重视夫妻关系,这也是非常值得怀疑的,有哄骗女性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