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表面上看是很抽象的,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在不需要的时候买,需要的时候用,实际上,它体现了一个人是否懂得并且具备运用这个金融工具对人生进行规划的能力。
“买保险到底合不合算?”,重点比较了“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的区别,那篇文章主要是从财务的角度探讨了“成本和收益”的问题。
今天再和大家交流一下“法定资产”和“指定资产”的话题。首先,我用一个真实的案例开始今天的内容。
一、一个“指定资产”的真实案例
经朋友介绍认识的一位客户杜总,生意做得挺好的,年收入大概500万以上。我和他沟通:趁着生意做得好的时候“截留”一部分钱给孩子。因为绝大部分企业家的企业资产、车子甚至房子都是“法定资产”,一旦企业经营有问题,这些资产肯定都要和企业绑定在一起;而保险资产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指定资产”。
当时,客户很认同,就决定做了一个年缴30万,十年缴费的计划。
谁知签单过后没几天,他爱人过来了。来到我们公司,敲着桌子,怒气冲冲地问:你们公司到底是谁卖的保险?买保险一般都是五千、六千,一万、两万地买,哪有一买几十万的?简直不像话,什么保险要缴这么多的钱?我们不买了,这个保险我们要退掉…
我就把她邀请到办公室,首先,我问她:您老公生意做得那么好,我想请问您一下,他给您存了多少钱?
杜总爱人说:他从来没有给过我钱,只不过我儿子在韩国上学,孩子的上学、生活等费用由我来管。
我又问:你有没有想过把老公赚的一部分钱,通过科学、合法的方式“截留”下来,锁定成为家庭的“指定财富”,这部分的钱不受生意经营风险的影响?
杜总爱人说:当然想啊,但我就是说不动他,他就是太自信了,总是把所有的钱都投到生意上去…
我说:其实,我觉得杜总是很有未雨绸缪意识的人,他也特别的有责任心,特别会考虑到您和儿子的未来。您看,这张保单就是专门从他的企业资产里面划拨出来的、一笔给你们娘俩的专用的资产。
第一,这笔钱是受法律保护的良性资产。杜总现在的企业经营得很好,这是在企业盈利时期做出的保险配置,是受法律保护的良性资产,未来即使企业经营遇到低谷,这笔钱也是不受影响的安全的资金;
第二,这笔钱也是孩子的专属资产。我们知道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我们当然都希望孩子未来家庭美满,婚姻幸福,但谁也保不齐未来会怎么样。这笔钱是孩子的婚前财产,不会受到孩子婚姻风险的影响;
第三,这笔钱是一种低调的资产安排。不需要去进行什么资产公证,它就从法律层面上保证了这笔钱是独立于企业资产之外的“指定资产”以及孩子的“婚前财产”。
杜总爱人立刻意识到这张保单对他们家庭的意义和作用,欣然接受,并说我是她“生命中的贵人”。
这个案例涉及到了保险“指定资产”中隔离企业经营风险以及子女婚姻风险的功能,其实“指定资产”和“法定资产”还有着诸多区别。
二、“法定资产”VS“指定资产”
从资产所面临的风险来看,“法定资产”和“指定资产”至少有这四个方面存在着区别——
1.“债权债务清理风险”的区别:这一点,很多做企业的客户都深有体会。一般而言,做企业的人基本上都是企业资产和家庭资产混在一起,企业经营好的时候,家里如果购房、买车等需要用钱,就从企业里抽调现金补贴家用;而一旦企业经营需要现金流,往往又会用家庭资产、比如房产等抵押贷款,企业资产和家庭资产没有做有效的隔离。
这时候企业资产、家庭财产其实都是“法定资产”,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这些财产都可能面临被冻结拍卖的风险;而保单则属于“指定资产”,其受益金的特性使其免于债务追责。当然,要做“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隔离”的大额保单计划,一定要在企业盈利的状况下就要考虑,在“春风得意”时为自己布局一条后路,而企业经营已经高度负债时就难免有资产转移的风险。
2.“婚姻财产分割风险”的区别:《婚姻法》规定,婚前取得的财产都是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特定财产和约定财产除外。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富豪在婚前要进行财产公示,或者约定假如未来离婚,双方的财产怎么分割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为这些“法定资产”不做好安排,确实有可能在一夜之间资产就大幅缩水。然而,从传统的观念来看,婚姻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像这样的财产公示或者婚前约定,让美好的婚姻显得不是那么纯粹。所以,更多的人选择用保险这种更低调、更人性化的“指定资产”的方式来做“婚姻资产的保全”。既很好地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的爱,又能有效地帮助子女锁定一笔专属的、不受婚姻变化影响的资金
3.“财产继承顺位风险”的区别:关于财产继承方面,“法定资产”的继承顺序很复杂,比如遗产这种典型的“法定资产”继承就是如此,它涉及到不同等级顺位的继承人,不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的比例也各不相同,相关顺位的继承人缺一个到场,遗产都不能有效分配…很复杂。
但“指定资产”更简单,而且可以说是“想给谁就给谁”。比方说我有三个孩子,我买了一张大额保单,我想把这个保险金作为“指定资产”留给老二,那我就把老二作为指定受益人,在投保书上只写老二名字。到时候受益金只能由老二来领,老大和老三都不能领。而且这个过程中,如果我发现老二不肖,我还能随时变更受益人,换句话说这个钱给谁,始终由我说了算。
4.“继承税务成本风险”的区别:现在,《物权法》已经出台近10年了,2017年7月1日起,中国开始执行CRS标准,从各方面来看,中国征收遗产税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了。
毫无疑问,像遗产这种“法定资产”的继承需要承担相当的税务成本。而且,遗嘱继承极易发生争议和诉讼,这种“豪门争产”的新闻我们早已屡见不鲜了。另外,由于诉讼会受多种因素影响,其结果往往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的支出无形中增加了传承成本。
而保单类的“指定资产”,不仅可以明确相关财产的继承人,避免继承的争议;更重要的是法律规定保险金是一笔节税的资金,是免征所得税的,大大节约了继承的税务成本。
当然,“法定资产”和“指定资产”的区别远不止这些,鉴于个人的“术业专攻”,我只是从上述的四个角度做了剖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参考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