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安の日记(61):我会赚钱

11月12日        星期五        晴

我转学来的这个学校有一个特点,就是可以偷偷带钱和小玩具,因为学校旁边有叫“晨光”的小商店,里面摆满了零食、小玩具、学习用品……所以,同学们才会带各种各样的小玩具。

我求妈妈说:“我能不能和他们一样,拿钱去买东西?”妈妈想了想,说:“可以,不过你得自己赚钱。以后,写五篇作文(日记)可以获得20元,做一种家务可以获得1元。”

耶,老妈万岁,我开心极了!所以,我从那时起就开始赚钱了,而且我写完了这一篇日记,再写一篇就可以获得20元钱了,我要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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