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译文]
不推崇有才德的人,导使老百姓不互相争夺;不珍爱难得的财物,导使老百姓不去偷窃;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导使民心不被迷乱。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排空百姓的心机,填饱百姓的肚腹,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经常使老百姓没有智巧,没有欲望。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圣人按照“无为”的原则去做,办事顺应自然,那么,天下就不会不太平了。
〈笺注〉
我们如果去推崇鼓励贤良贤达,那么就会有人想方设法、尽其所能去争抢这个称谓。我们如果把某个东西看得很贵重很稀奇,那么就会有人不择手段甚至偷盗抢掠去获取这个东西。所以,我们不要去创生这些能够引发人们欲望的事物,而要让人们的内心保持平和而不紊乱,这样也就不会产生争抢盗掠这些事情。所以,圣人治理社会、引导民众的方法应该是:让人们减少心中的欲望,满足日常的温饱;减少争名夺利的费心劳神,专注身体身心的健康无恙。人们如果能够不贪图便宜、不看重私欲,那么那些别有用心的所谓高人,智者也就无用武之地了。不去刻意提高、宣扬、标榜某些东西而引发人们内心的私欲,而是因势利导,顺势而为,那么这个社会就没有不能治理好的。
在本章里,老子透露出他的人生哲学的出发点,他既不讲人性善,也不讲人性恶,而是说人性本来是纯洁素朴的,犹如一张白纸。如果社会出现尚贤的风气,人们对此当然不会视而不见,肯定会挑动起人们的占有欲、追逐欲,从而导致天下大乱。倘若不使人们看到可以贪图的东西,那么人们就可以保持“无知无欲”的纯洁本性。
不使人们贪欲,并不是要剥夺人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尽可能地“实其腹”、“强其骨”,使老百姓的生活得到温饱,身体健壮可以自保自养;此外要“虚其心”、“弱其志”,使百姓们没有盗取利禄之心,没有争强好胜之志,这样做,就顺应了自然规律,就做到了无为而治。这一章与前章相呼应,从社会的角度,使人人都回归纯洁的、无知无欲的自然本性。这样以自然规律治理人事,天下自然可以得到治理了。
老子的“无为”思想和学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进步的一面和合理的因素。他认为,历史的发展有其一定的自然规律。这规律不由上帝安排、操纵,也不受人的主观意志支配,而是客观的、自然的。这种观点对当时思想界存在的敬天法祖的观念和某些宗教迷信观念,起到一定的破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