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
见字如面。
前些日的一点小感冒,终究酿成了话不能出声,咖啡也不能喝的地步。那日的【晚安】我撑着在九点多早早地说了。本想着一直把晚安说下去的,却也就这样断了几日。
虽说从来都是无名小卒,却难免还要对那些等待晚安的人在心里说上一声抱歉。和你的信一起出现在我眼前的,还有那么多的问候,我该双手合十,说声感恩。
好多年不曾这样病过了。记得上一次输液还是高考的前一天晚上,班主任大半夜从宿舍将我我载去了医院。许多年过去,那个夜晚的校门前,那盏昏黄的路灯从未在心头熄灭过。这几日病痛时光,好几次在高烧中半醒半梦,脑海里闪现过许许多多旧日的片段。直到此刻,能够坐起来读你已经写了好几日的来信。心里依旧留存着几分莫名的怅然。
好久之前的岁月了,你反正是不曾参与的,就不再多提了。
我提裙走过每个人
我对每个人都微笑
唯独低头略过你
你在信里因着我们之间沉默的不言不语,写了这么一小段美丽的“三行”。虽说缘由似乎不那么炙热,毕竟你不言我不语,我们给彼此都相识之人的好文字评论点赞,却总是忽视了那个最为醒目的名字。
我有些自欺欺人地劝慰自己:这是说好的,我们都不是常来常往的人。盯着那个名字,就那么静静地看上一会儿。终究还是回过头来,扎进手里的纷繁人世。
可是就在这样的心绪之下,你却写出了我在病中亦觉温暖十分的三行。
坦白说,这是我目前读到的最动人的三行情书了。你可以顶着一头蓬蒿匆匆来往,却唯独在我面前低下头去。我有些急,着急忙慌地想要寻上一把质地皎洁的梳子,待你低头的那些分分秒秒,从我不高不矮的梳子缝中温柔地流过。
你的脸会更红,但是你或许会鼓足勇气,抬头看向我。那是一分钟,还是一秒,这都无关紧要。和你一样,我要的自是不能和所有人都一样。
你喜欢长裙,因而喜欢夏天和秋天。这一点,我们有一半的重合度。我甚至常常私心地以为,秋天就是属于我的季节。
你提着长裙走过,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想象中插完秧苗归来的女子?她的裤腿上应是卷着田间泥巴的,稻田水也会从她纤细的小腿上滑过。你若是真的提着长裙,实在难以想象是怎样的情形。
在我很小的时候,桃湖对面有着一块水田。那时候,父亲执着水牛在稻田间来来回回。我一时入了迷,开始纠缠。父亲终是无奈,把调皮的我放在了犁铧和水牛之间相连接的一块安全地带。那时候只有几岁的光景,记不清当时确切的感受。只晓得回到家,父亲就被训了一顿。而我正开心地玩着满身泥巴的衣裤。
走,捞起裤腿去田里抓鱼去
把衣服糊得越脏越好
这是你希望看到的吧?
你说得对。我那些被称为诗的文字,大都有些“端着”的味道在。我回头去读的时候,真正满意的也不过是极少的句子。不晓得你说的和我理解的“端着”是不是一回事。我自己想了想,发出来的文字和我私下里写下得残片短句,是有些不一样的。也许是长大了,总想着不要随便沾染上泥巴……
我倒不至于嫌弃那些荒土,水洼。相反,我眷恋他们,一如既往。遗憾的是,我的文字还不足以支撑起那份厚重和质朴的力量。可我的内心,却从未放弃过。那些被你读出“端着”的文字,或许是我太过谨慎的缘故,反倒是远离了初心。
说起泥土,倒是令我想到了一张旧照片。那是我站在秋街的梨树附近,在转过半身时被人抢拍的一张。因为自然,甚是喜欢。
十月刚刚出头的秋天,是我钟爱的季节。我穿了一件米白色衬衣,袖子随意的挽起,明媚的光影从梨树缝隙倾洒在我的身上。一只手里还拿着一颗沾有泥土的果子,一只脚正从台阶上离开。那便是我,带着泥土气息的我。
你不是喜欢我下田地,糊上一身么?我就让你看看,我哪有那么不食人间烟火。我不是东华,更不是个会为了天下,就把自己的名字从三生石上抹掉的神仙。可能,是我的等待比漫长还要久远,孤独成了习惯,满心的欢喜花,也早已只懂得一枝一叶地开。
与你不同的是,我是真真发现,自己开始懂得了享受孤独。有时候走在街上,人来人往,总会出现一些莫名的出离感。仿佛这个瞬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清醒着,而身旁的一切都不过是司命手中的运簿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遇到你,我一个人生活的天平在缓缓倾斜。对于此,我发现自己也做不了太多的干预。顺其自然,一直算得上我的半个准则。还有半个,留给生命中的不可预料,比如你。只是这两件事一同发生,我的心里也没了底。
对于那种无解的难题,太过执着终究是害己害人。记得高中时期,喜欢钻研一些数学题。尤其是在偶尔碰到的无解题中,很多人绞尽脑汁地演算着逻辑合理的答案。我却另辟蹊径地证明了此题无解。
可是,人生不是数学题,情,就更不是了。我喜好虚构写作胜过非虚构,读书也是一样。他们给过我方向和指引,也教会我从容淡定。
可能是长久的独自一人,我才有了那么多静心读书的日子吧。不知道是否是因为语言专业出身的缘故,才导致如今的你反而很难读下去?
读的第一本英文原著是在《暮光之城》上映之后,那时候对吸血鬼狼人的戏颇有期待,尤其是对那个古老的吸血鬼家族。实在难以去等待新电影的缓慢节奏。于是便买了原版的小说,《New Moon》《Eclipse》《Breaking Dawn》一路看下去……后来名声大噪的《Fifty Shades of Grey》,我也是早早读完。导致的结果就是,电影拍出来,处处看不顺眼……
嗯。先别笑话我的选择。这两部小说的确也就算国内现在的三生三世……但有了坚持着读完两部长篇泡沫小说的经历,我终于可以读自己心心念念的文字了。
于是,在读了好几遍的中文版本后,终于第一次读到了原汁原味的翁达杰……那一刻的震撼,足以铭记为一个神圣的仪式。我想,这大概算是我期待读到原汁原味的村上的一个诱因。
做什么笔记呢,先把《Pride and Prejudice》读下去,若是你喜欢又想真心读完的话。前后几个版本的影视剧我都看过,还是最喜欢BBC版的六集系列。Colin Firth对Mr.Darcy入木三分的表演,常常让我想起陈道明在《围城》里对方鸿渐的诠释。所谓经典,不过如是。简奥斯汀也当如此。
我们,正在落后于这个时代,并因此惶恐不安,拼了命去追赶。坐在公交车上倒数第二排的你,就别那么急了。差一步,就差一步吧。人生常常不会按照我们的想象出现,以为跋山涉水终于抵达的美好钟点,只不过是又一条明暗交替的路途而已。
我还是喜欢你提着长裙缓慢走过的样子。你微笑着面对世人,却选择略过我一人。我不在乎这样的略过,一点也不;我深深在乎这样的略过,全心全意。
我只求,你经过的那一刻,慢一点,再慢一点。慢到我可以嗅到发丝的清香,慢到我可以听见心中的血在流淌,慢到你的头上留下我皎洁的手掌。
这样,你下一次坐在公交车上后排靠窗的位置,就不用担心头被磕着了。你可以放心地听《一步之遥》的曲子,又或者三生三世里的《凉凉》……你甚至不用担心睡着了错过站点。我的手在你和那扇玻璃之间,是最后的钥匙。留给你,解开今生出现在你眼前的最后一把锁。
说真的,《凉凉》这名字,我尝试着读出声来过,头皮发麻。还是梅字适合我。你录制的歌我也听了,残缺的版本更好听些。或许那另一半的合唱有些地方跳脱了些,不易进入悲欢的氛围里。
我当然也看到了,有人要我来唱那一半。若是他日有这个机缘,我倒是可以试试为你加上一点点横笛作伴奏。十里桃林,一曲春风,想来也是美好的事。合唱嘛,就算了。我估摸着,要么太过,要么也是出离。
写到这里的时候,咳嗽一阵又一阵地袭来。我喝上了一杯橙子蒸出的水,心头略微好受了些。看情形,这次的病要彻底好,还需要一些日子来磨。
你知道我不太明白三行的,我想着写上三千字的信来应答你。我怎么会轻易说离别。若是真有那么一日,你知道,我一定会捧起你梦中的脸,让你知道我从未如此待过一个人……
二零一七年三月
于千里之外 微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