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观念中,罪行之所以是罪行,都是因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包括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等;其中最严重的罪行就是剥夺他人的生命,生命是可贵的,试想芸芸众生,孰不爱生?
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我对这个观点是持保留态度的。当一个穷凶恶极的暴徒杀了人,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难道他积极的行善就能挽回他人的生命吗?就能安慰失去亲人的痛苦吗?并不会,有的人甚至都没有一丝罪恶感,继续逍遥法外,伺机再作案。即使到最后,他遭受良心的谴责,后悔的痛哭流涕,但他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中国有句古话“杀人偿命”在某种意义上我觉的是对的,既然你剥夺了别人生的权利,那你赔上同等价值的生命也算是合情合理,用同等价值的生命等价抵扣,这就是杀人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威慑那些潜在犯罪的欲望,让那些罪恶的火花熄灭在欲望的萌芽。
当然,很多“罪行”都是人们在道德观念犯下的,那么什么是道德呢?道德就是通过行为规范和伦理教化来调整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意识形态。书中,富家少爷阿米尔所犯下的罪,是由于他的懦弱、谎言、嫉妒、虚伪、自私、背叛而给同父异母的兄弟哈桑带去了无法磨灭的伤害,然而他却一辈子都无法再见到去世的哈桑了,无法赎清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他背上了一生的罪行,最后他为了赎罪帮助哈桑的儿子逃离了阿富汗,从而实现了自我救赎。
虽然作者说他得到了自我救赎,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实现了救赎,我想这个罪行,或者说这个一生的痛,真的就能释怀吗,对着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得不到他任何的回应;我想如果是哈桑的话,他应该会选择原谅吧,毕竟他也对他说过“为你千千万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