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说醉生梦死,意思是这酒醉与做梦一样,都是浑浑噩噩的。但我认为,实则不然。酒醉与做梦最大不同在于理智与道德。梦境之中,虽然是虚幻荒诞的,但梦境之中确实自我可以控制理智,受到道德的约束。这也就是说君子做梦,即便在梦中也保有翩翩君子的风度与操守。世人做梦,在梦中依然会有道德约束,梦中杀人防火也是有恐慌之感,因为意识俱在惧怕法律制裁。这也就是为何有时做恶梦会把人吓醒,除却荒诞与恐怖的原素,只剩下头脑尚存的理性与道德约束。
而酒醉后则大不相同,酒醉之人不具有清醒之头脑,换言之,酒醉后已无道德约束。一醉解千愁,这也就是为何那么多人执着追求酒醉的缘故吧,借酒浇愁,以期一醉而不知愁滋味。从辩证法来看酒的确有好处,对自身是可以一醉方休,不知道德法律为何物。另一方面对社会来讲,着实会增加犯罪率,酒后失德的事情想必诸君也听说不少。从社会角度来看醉酒之人是享乐主义者,只顾一己之贪杯欢愉,而不顾他人之安危。道谛戒酒,也正是参到此处,方知酒后误人误己,故为绝后患,决心戒酒。也奉劝在看此文之诸君,小酌虽好,可不要贪杯喔。
因厌世而产生的避世思想,再想想我天朝种类繁复的酒文化,从此史书中少了一群应该死在朝堂力谏的御史大夫,而多了一群隐居山林,青松翠竹为伴,读书饮酒的不羁文人隐士。金庸先生笔下的江湖豪侠,无论男女,皆能饮。诗歌中又不乏“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之词。使得我辈在这酒气浓烈的今日社会早早的解除了酒精,与古人唯一不同的是,前任喝的的确是粮食所酿的佳酿,而我辈多饮的是勾兑后的酒精。难怪古人豪侠连饮三大碗的豪情不再了,今人饮诸如茅台之流的烈性酒,一大杯下肚都受不了,更何况连饮三大碗。兵者,诡道。殊不知酒者,诡道。以前与众友聚会饮酒,除开真是性情相投之人,其他之人饮酒我是决计要偷奸耍滑的。每每上桌,必将白水置于旁,趁桌上觥筹交错之际,便偷偷将分酒器中白酒换成身旁白水。待诸位各自互敬完毕后,便用已偷换后的“酒”发动第二次攻势。偶尔,有时遇旁坐之人分酒器无酒,借用我分酒器一用之罪行败露危急时刻,我也总能凭借一个巧字化险为夷,或凭借口舌,大呼“君为兄,我为弟,替你喝酒我责无旁贷”,装作豪气万丈,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或是以一不小心动作为掩饰将偷换后的分酒器推倒。总之,只要手快眼快,胆大心细,此招偷水换酒之法屡试不爽,酒桌上便也浪得了一个“千杯不醉”之虚名。这点偷梁换柱之小伎俩,就算给诸君的一些福利吧。当然比起为避酒而不时去上厕所之下策,这酒桌上的“魔术”倒略显高明,见招拆招,既能立于不醉之地,又能博一个好名声。偷奸耍滑之事终不可取,此法仅仅局限于对待酒肉朋友无奈之宴席,若遇真性情之友与长辈敬酒,此法断不可取,一席肺腑之言胜过一樽清酒。得此真言,一醉又何妨?这也就是,我为何有时控制不住我这心性以致烂醉如泥。待次日酒醒,听闻自己酒后滑稽之事,当真面红耳赤,惭愧万分,遂立志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