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句话叫“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对于有些人,我想是倒过来的,应该叫做“不要以为没人知道,你就把自己当成一条狗。”
01
许多年前,我第一次用QQ,刚上线正琢磨给人物找件衣服时,忽然收到一个一起看电影的“邀约”,当时虽然不明其意,却也隐隐觉得反感和恶心,现在一想,更是不知是怎样low的人才能对一个小人图像有所遐想。
不过跟一些杀人于无形的网络喷子比起来,上面的那种人也能算是无伤大雅吧。
02
澳洲有个14岁的女孩Amy,原本性格活泼开朗,因为8年前给一家制帽公司做模特拍摄照片而一举成名。但是在其成名后,经常有一群网友在网上无端地攻击和指责她,随便po出一张照片都有人在下面用一些粗俗而不堪入目的话攻击她。长年下来,加上正值青春期的女孩十分敏感,某一天,Amy终于趁着家人不在身边时自杀了。
Amy死后,她的父亲曾说:“假如Amy的死可以帮助更多的人从网络暴力中被拯救,那么她的离开就是有意义的。”
我们都希望如此,但除非采取网络实名制,否则这类事情恐怕不会就此绝迹。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个个例,像这样有名气、闹到自杀的太少了,但难道没闹出人命的就不叫网络暴力、不叫欺凌了?
我们随便上网一搜,有多少“受害者有罪论”的支持者?
被抢劫,会有人说,谁叫你不小心,不懂得财不可外露吗?
被强奸,会有人问,是不是你穿得太暴露了?
被毁容,会有人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谁知道你之前先做了什么?
甚至被杀了,还有人说,谁叫你反抗那么激烈,不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
03
比利时在最近举办了一场叫做“what were you wearing”(你当时穿的是什么?)的展览,展示的是18个女大学生遭到性侵时的衣服,T恤、裤子、衬衫、裙子、童装……都是很普通的衣着。
……突然不想讨论穿什么衣服和你遇上禽兽有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了,只是觉得荒唐,为什么这个世界需要受害者自鉴清白?
孔子曾问“智者若何?仁者若何?”颜回对曰“智者自知,仁者自爱。”
我知道网上有许多人或觉生活平乏或另有不如意之处,但即使你不能去关爱别人,也希望能自尊自爱,珍惜翎羽。
不论你处于什么社会阶层,都不要随便放弃、放纵了自己,不要以为没人知道——想想网络犯罪为什么能破获,你就该知道,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