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候的初见面,虽也下着这样的冰冷萧瑟,寒意入骨的雨,但仍觉一丝温暖。
那时天空下着雨,你打着蓝黑色的格子伞,身穿白色的衬衫,不时的抬起手看一看表。清秀的脸上显得有些不耐烦。而这是慌张的我在跑过你身边的时候,把你手中的书撞到了,我赶紧弯下腰去捡,没想到有只手也伸了过来, 却又在碰到我之后闪电般缩了回去。我们便就这样相识了...后面我们竟然成了同班同学,一起成长,一起经历。
但,因时光我们却又分开了。
再相遇时,又是下着雨。一如我们初相遇时所下的那样的雨。而此时此刻我们竟是以合作伙伴的方式见面。渐渐,又变成很好的朋友,又在一起做许多看似无关紧要的事:吃饭,喝咖啡,看电影和展览,去游乐场。相处自在散漫,关系一直寡淡。
午后一时,我驾车在路边等待。市中心的CBD区马路两边依此挂着庆喜的彩一如既往的繁华,奢弥。灯,大型商场与写字楼依旧林立,缤纷色彩的橱窗纷纷推出春季新品。我向来不喜欢太热闹的地方,被这些所谓的时尚环簇,有一点窒息。车内暖气开得很足,我把头靠在驾驶座上。车窗叫人昏昏欲睡。电台外略灰白的天,没有一丝表情,应景地放着陈奕迅的《岁月如歌》:“天气不似预期,但要走,总要飞”。我向来讨厌冬天,尤其害怕与人接触擦出静电,
立刻便逃跑到多远。而喜欢的事寥寥可数,比如喝热茶和咖啡,跑步或骑车到身体微微出汗发热,亦或拿一本书便在阳台待一下午。你说如果下雪,那么赏雪也是一桩美事。抬头看见你小跑过来。短短几秒钟,已来到身边。这何尝不是一种心想事成。“外面好冷啊”。我说,眼角瞥到你的白色衬衣。
在冬天你向来只穿一件单薄外套加一件衬衫亦或是t恤,像不怕冷的小怪兽。
“今天我可没有迟到”。你露出小孩般得意的表情。我看看手表,对于爱迟的你,只晚十分钟已属不易。可你不知道的是,其实我才是那个总要人等的“迟到大王”,真是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开车走到半路,天气便坏了起来,雨滴散落在车窗上,发出小石子般的清脆声响,地上湿滑不堪,整座城市雾气弥漫。明明一切都是讨厌的样子,可是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有点浪漫。
一起在陌生的地方来回寻找停车场,又一起逐层寻找空余的停车位,一向急性子的我突然有了很好的耐心,一点也不觉恼。
至工作之后,不再像以前那样没心没肺。变得好胜起来。事事都要做得比别人好,通宵写方案是常事,睡一两个钟头又起来赶飞机,有时一天辗转三个城市,提案时目目灼灼,回到酒店才发觉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倒头便睡,第二日又继续战斗....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却从未想过会有一个人出现,让我感觉到,与她在一起是一种休息。
下午谈完工作上的事情,你提议去一家朋友推荐的食店。好不容易找到,店门上了锁,我抬头一看,距离营业时间还有半小时。没办法,只有等。要在平时,这觉无可能。我不肯轻易浪费时间,总有后备计划。但是这里停车不易,又下着大雨,于是我们在一起躲雨的屋檐下,望着水汽氤氲的街道,这时仿佛天地就只剩下我们两个。我突然庆幸年少时与你错过,而经年之后,能够参与你的余生。
原来时光是否游戈,全看身边是否有一个能让你安心休憩的人。
就像郎郎夜空下,我打开门,刚好看到散步的你从面前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