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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
今天上班路上接到一个电话某法院通知公司被列为笫三人出席一个庭审,需要提供公司相关资料,我请求她以短信的方式把所需资料内容发给我,女法官听上去很冷淡的说你现在拿笔记一下,我再次说明正在路上没法记,她冷冷的说那你方便时再打电话过来问吧,好吧。(心想给法官理论不出什么的)礼貌挂断说回头再打电话问。上班路上就开始有情绪升起,一个挂靠车出了保险事故,单方事故案情简单清晰,该我提供的资料两年前都已提供过了为何会把公司列为”被告”了呢?越想越生气,我以为被追加出庭一定是连带责仼或被告身份,就把心中的怒气怨气矛头指向挂靠车车主。好在内心又一个声音升起到单位办公室静下来问问再说,不然光生气有用吗?当问原告律师他也说没有主张把公司列为被告呀,对方保险公司也没有主张呀?一头雾水又打算打电话问法官,转念一想还是再问问其他有经验人士吧,一问才知道,法院为了让链条完整现在都是这么要求的追加相关连笫三人出庭。这下气消了,规定,现在就这么规定的并非人家没事找事,也没有谁给咱过不去。
看来预设挺害人的,我以为的并非就是我以为。凡事以未知的态度去多问几个是什么,人家那样做一定有其重要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