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故事十七
时间:黛玉来荣国府第二日
地点:金陵城·府衙
人物:
1 贾雨村
2 葫芦僧小沙弥=府衙门子
3 冯渊及其奴仆
起因:黛玉来荣国府次日,省过贾母,来王夫人处,得知王夫人的妹妹-薛家遭了官司,无瑕顾及,便同迎,探,惜来贾珠之妻-李纨房中。
经过:谁知这薛家的官司,现在由新上任的贾雨村接收断案。 贾雨村公堂之上,听原告冯渊之仆陈情,知是薛家之子薛蟠打死了冯渊,便要发签拿薛蟠族人。可是,案边的一个门子使眼色,不令他发签,贾雨村疑惑未发。
退堂之后,来到密室,方知这门子,就是当年甄士隐家的邻居葫芦庙里的小沙弥。这沙弥,自葫芦庙被大火烧没,就蓄发充了门子。
门子拿出一张金陵城的护官符,上就有贾、史、薛、王四大家。
告知贾雨村,这薛蟠家和贾家,王家都有亲戚关系,不能抓薛蟠,只能假意让薛蟠暴病,对外称是被冯渊追魂而死。多拿些银子给那冯渊之仆,将那拐子绳之以法。
这门子,又着重讲了这被拐之人,就是五岁出门看灯被霍启弄丢的甄英莲,现在十二三岁了。偏偏被这酷爱男风,不喜女子的十八九岁的冯渊,一眼看上,立誓再不结交男子。又偏偏被薛蟠买走,被薛蟠打死。
结果:
贾雨村徇情枉法,胡乱判了案。事后,书信给贾家,王家,让他们不必过虑。
又恐门子说出他当日贫贱之时,远远的充发了门子。
故事十八
时间:薛蟠买了英莲之后
地点:荣国府
人物:
1 薛姨妈
2 薛宝钗
3 薛蟠
事件:
起因:一为送宝钗待选,二为望亲,三为游览都中风光,薛蟠携母亲和妹妹,由金陵往都中去。
经过:将入都中时,又得知薛姨妈的兄弟王子腾升迁离开了都中,这正合了薛蟠的心意,没有母舅王子腾的约束。
此时,贾宝玉之母,王夫人,也就是薛蟠母亲的一母姐妹,也盼望着薛蟠一家。来到贾家之后,贾政留薛蟠母亲-薛姨妈一家留住梨香院。
这梨香院是荣公暮年静养的地方,前厅后舍,一应俱全,又紧邻王夫人院子,十分合适。薛姨妈一家也就住下了,薛姨妈与贾母,王夫人相叙,薛宝钗与黛玉,迎春姐妹等在一处也十分乐业。
薛蟠本意不在他姨妈家居住,因为怕他姨爹贾政约束他。 本打算先住下,不想竟被贾家的子侄引诱的比当日还坏了一倍,所以就打消了移居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