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的上海,有一起逃难来的两家人,又是邻居,又是干亲。
王家是女儿,张家是儿子,相差一岁的两人,从小一起长大。
就在他们一个14岁,一个13岁的时候。
张家的中药店,因为治死了有势力的人,成了家破人亡,就剩下了张家的儿子。
王家人好心,也是因为从小就有娃娃亲的原因,留下了他。
王家人像对自己家孩子一样的对带张家的儿子。
可是在他们一个18岁,一个17岁的时候,张家的儿子在帮助王家经营杂货铺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军官的妹妹。
之后,张家的儿子,为了报自己家的仇。
在军官的妹妹的面前,称自己是王家的少爷。
后来,用毒药害死了自己的青梅竹马,保证了自己的少爷身份。
在王家人的面前扮演孝子的样子,正大光明的娶了军官的妹妹。
用军官的势力把害张家,家破人亡的一家人。
一个人都不剩,把那家人的钱财据为己有。
当张家的儿子到达了死亡之前,在他梦回童年的时候,在梦里见到了王家的女儿,流泪的咽下在人世间最后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