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年这个时节,瘟神又来了。
鸡群失去了往常的活力。大白天里,它们瑟缩在角落,扎煞着羽毛,紧闭着双眼。有人从旁经过,它们也不躲闪,眼睛费力睁一下,随即又沉沉合上。路人看着,摇摇头,叹一句:“即只鸡袂活矣!”果然,过不多久,便见那鸡倒在原地断了气。还有些鸡,人夜进窝时看着还好好的,次日天亮被发现时,身子已经冰冷僵硬。
这天傍晚,刘菊春坐在院子里的木板凳上埋着头,铁盆里腾起白蒙蒙的热气。汗水顺着额角滑落,她时不时抬起臂肘蹭一下脸颊。双手在滚水里翻弄那只鸡,拔掉粗硬的尾羽,择去细小的绒毛。
“怎么就死了呢?”她揩了揩额头上的汗珠,内心掠过一丝隔日即见生死的恍惚,只因这种洞见在人们的心中往往稍纵即逝,她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即被另外一种情绪取代,“早知道就听母亲的话,趁还是活着的时候就杀掉……”
在村里,鸡通常只有一种做法——炖汤。人们认为其他的做法都是糟蹋。可要是得病死的,炖出来的汤难以下咽,扔了又觉着可惜,只好下锅炒。为了压住那股异味,得放许多姜才行。
刘菊春在灶坑前打火时,听到双亲在里屋的对话。
“他爸,你怎么看?”
“看菊春按怎想!”相比李玉兰的郑重其事,刘砚清显得有些轻描淡写。
“叶家兴是个不错的小伙!可我这心里总觉着,那唐广福的儿子,叫金鹏吧,更合适!”李玉兰瞥了一眼刘砚清,“是个杀猪匠!”
刘砚清没有接话,陷入了沉思。
二十世纪的七十年代,虽然吃饭已不成问题,但物质普遍还很匮乏。
食肉之期,一年寥寥。过年时,家家户户多少能吃上一回。然而敢放开肚皮吃的没几个——吃的时候痛快,可几个钟后肚子又瘪了,第二天全排到粪坑里去了,啥也没留下,钱倒是花出去了。
猪出栏,算是自家的一桩盛典。开春抓的猪崽,用泄水、蕃薯滕、米糠喂足一年。宰杀那日,相关事宜谈妥后,屠夫通常要问:“留什么部位?几斤?”杀猪时留下一些以犒劳常年饥肠辘辘的肠胃,似乎是一件约定俗成的事。再说自家养的猪全进了别人的嘴里,自己不吃一点,心有不甘——哼,凭什么我养猪给你吃!条件好的人家会留多几斤,而经济拮据的,只得安慰自己:明年,等明年不缺钱了,定要多留一些,放开肚皮吃!那年,这边巷的老朱家因孩子被开水烫伤,急需拿钱治病,猪提前出了栏,不敢留肉,全部折了钱。他逢人便讲:“多好的肉,美了那些人了,没喂过一天饲料!”越说越激动,激动中隐含着一股怒气。如果有人不识抬举,应一句:“阮陇嘛无饲饲料!”(意为我们也没喂饲料)他非要跟此人争个你低我高,证明他家的猪在世时吃得最好。再后来,人们干脆附和:“是只好猪,又白又胖!”
要说吃肉最尽兴的,当属农历二月半。人们借着村南庙里九道公的生日大快朵颐。“神仙”生日的前一天、后一天,加上当天,总共三天,村民们大宴宾客。这个节日是很隆重的,比过年还热闹,两条巷道上人来人往,吆五喝六的划拳声,带着酒气窜到了街上。外乡的亲戚朋友都是要来的,他们跋山涉水最直接的动力就是吃肉。每家每户都得把肉备足,在备好预测能来的人数份量的基础上,还要留些机动,以防来了预测之外的人。比如,你与某人虽认识但交往不甚多,没有邀请他,而他又受邀到别人家里来,路过你家门口时,你来不及把眼睛移开和他对上了,就不得不邀请他进来坐坐;对方也必定要进来,如果不进来,相当于告诉他:我们关系不怎么样!虽然当前关系不怎么样是事实,可要是拒绝了别人的盛情,就切断了未来“关系密切”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不常有,但得防范着,不然人家上了桌,家里端不出肉菜,你会如坐针毡,客人回头也要说闲话。这三天,男人陪一批又一批的客人,自然是满足的;为了确保菜品咸甜适当,女人在每道菜上桌之前都要“试吃”,一天下来也吃了不少;孩子更不用说了,不可能让他们不吃。
农家余粮不多,可不敢像刘菊春那样从米缸里抓米投喂,偶尔给些菜叶剩饭,让鸡知道谁是它们的主人,夜里该栖息在谁家的院里就足够了,剩下就靠它们自食其力了。小鸡能顺利长大不过三成,加上几年来一次鸡瘟,一年里能吃上两三回就不错了!
能吃上肉的,大抵也就是以上提到的这些时候。别说山坳里的小村庄了,就是城里的普通人家,一年到头也难得吃上几回肉。肉食这么难得,得病的鸡不舍得扔,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就好比欢喜吃甜的人对糖的记挂,人们对肉食的渴望,不仅是没有吃够,更因为吃过!毫不夸张,“天天有肉吃”是当时人们最大的愿望!
李玉兰觉得“唐金鹏更合适”话里头包含着母亲对女儿深切又朴素的爱!
可刘砚清还在思考,思考在肉面前人该不该妥协?他得再想想!
而这边刘菊春已按捺不住,掀开布帘冲进屋:“我不想嫁那么远!”
“你懂什么?”玉兰瞪了她一眼,“去做你的事!”
刘菊春狠狠一踩脚,扭头上了阁楼,木梯在她脚下发出“噔噔噔”的闷响。她径直躺到床上,一把抓过被子,猛地蒙住了头。
上个月唐家托媒人来提亲后,她趁着赴圩的间隙,跑去唐广福的肉铺上,偷瞄了几眼在一旁刮猪毛的金鹏,回来明确表示绝不和那人结婚。一想到结了婚以后,天天要和这样的人呆在一起,就像一整天坐在搓衣板式崎岖土路上的公共汽车里颠来覆去那样恶心,浑身不自在——那样的情况下,对任何食物都不会感兴趣,包括肉。阿妈却总在她耳边吹风,说嫁给他的种种好处。可他那矮墩墩、肥头大耳、满手油渍的负面形象已深深刻进她的脑子,再也掏不出来了;而且,阿妈每提一次,她对金鹏的厌恶感就增加几分。
今日阿妈再次提起唐金鹏,她的反应比以往都大,因为他们的话头里多了个人——叶家兴。叶家兴是寡妇王大妈的儿子,比菊春大一岁。虽因男女有别不常一起玩耍,但从小到大生活在一个村子里,彼此也算知根知底。说来也怪,在此之前她未曾多想,但当双亲提起叶家兴这个名字,他的形象立即在脑海里清晰地浮现:身材敦实,往那一站有种落地生根的沉稳;很少主动抛话题,可若开口,短短几句话就说到点子上;言语有分寸不油嘴滑舌……想到叶家兴不油嘴滑舌的优点,她又联想到金鹏那沾满猪油的双手,忍不住一阵哆嗦。客观讲,叶家兴也有一些缺点,比如个头不高、不苟言笑、果敢不足谨慎有余,等等。不过刘菊春拿的是金鹏和他比,所以他就占尽了优势——所有的缺点都被抹掉了,所有的优点都被放大了。
刘菊春对叶家兴的情感,像一颗隐形炸弹,平日里悄无声息地埋着,却在这一天骤然引炸,一发不可收拾。这颗炸弹先是在她心里荡起涟漪,随即掀起风暴,最终化作滔天巨浪,促使她下定了决心:死都不嫁给唐金鹏,要嫁就嫁叶家兴!她想到了最坏的结局,如果双亲非要让她嫁给那个屠夫,她便一死了之。她想起了放在水缸边上的农药,想到过几天也许就要把它们喝下去,然后在痛苦中死去,难过得眼泪直流。
刘菊春的担心是有道理的,虽然新中国成立已经近三十年,但封建思想还未完全根除,尤其在边远山区,儿女的婚恋一般由家长说了算。
然而,她是幸运的。
她的父亲并非寻常的农民。他的不凡之处,或许在于比别人多读了些书。刘砚清是福州人,年轻时随乡亲到闽南一带谋生,到此遇见了李玉兰,便留了下来。这种情况在那个年代很普遍——走得远的,往往一辈子都不再回老家了。福州离漳州不算太远,刘砚清每年都要回去探一次亲,一趟来回大半个月,多数时间耗在路上,在老家呆的日子不过三五天。每次回老家,他总要带回几本书。不多,也就三五本。书之于他,就像零食之于小孩,很想吃,又舍不得一口气吃完。他看书极慢,一天就看两三章。看完后合上书本,眼睛闭上、下颌微抬,深吸一口气,不一会儿重又睁眼,轻声对自己说:“好了,今天就到这啦!”说完用力拍一下大腿,站了起来——那起身的劲,倒像是让手给抬起来,而不是脚使力。他读书还有一特点,就是重复,每次重看都好像第一次看那样。那三五本书被他如此这般细嚼慢咽,像牛反刍那样来回咀嚼,硬是读出了三五十本的效果,使他成为一个有见地的农民。
那天他沉思了良久,缓缓地抬起了头,说:“让孩子自己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