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求导的链式法则证明(A simple proof of The Chain Rule)

对复合函数求导遵循链式法则(The Chain Rule),即:

假设f是关于u的函数:f(u)

u是关于x的函数: u(x)

那么\frac{dy}{dx} = \frac{dy}{du} \cdot  \frac{du}{dx}

本文对此法则做下证明。


首先从导数定义说起:

当函数f的自变量在一点x_0上产生一个增量h时,函数输出值的增量与自变量增量h的比值在h趋于0时的极限如果存在,即为f在x_0处的导数,记作\frac{df}{dx}(x_0)。

也就是:

\lim_{h\to0} \frac{y(x+h) - y(x)}{h}

我们从导数定义来推导下上面提到的f, u, x函数

\frac{df}{dx} = \lim_{h\to0} \frac{y(u+h) - y(u)}{h}

= \lim_{h\to0} \frac{y(u(x+h)) - y(u(x))}{h}

= \lim_{h\to0} \frac{y(u(x+h)) - y(u(x))}{u(x+h) - u(x)} \cdot \frac{u(x+h) - u(x)}{h}

很显然,\lim_{h\to0} \frac{y(u(x+h)) - y(u(x))}{u(x+h) - u(x)} = \frac{df}{du}, 而\lim_{h\to0} \frac{u(x+h) - u(x)}{h} = \frac{du}{dx}

所以,\frac{df}{dx} = \frac{df}{du} \cdot \frac{du}{dx}

The Chain Rule得证。


聪明的读者可能会想到,我们构造出来的分母:u(x+h))- u(x) 会不会等于0呀,这样除数是0就没意义了。如果上式为0则说明u(x)在\bigtriangleup h上无变化,从几何意义上来说也就是斜率(slope)为0,也就说明在\bigtriangleup h上u不随着x变化,即u(x+h) = u(x),那么f(u(x+h)) = f(u(x)),反映出来的意义就是f和x在\bigtriangleup h上也没变化,也就是在\bigtriangleup h上f和x也没关系,也就是说f对于x是个常数函数。则导数为0。


一句话快速理解The Chain Rule: 骑自行车比步行块2倍, 开车比自行车快4倍,那么开车很显然比步行快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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