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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9 月 14 日开始,众多微博用户发现,官方应用程序在启动时会弹出覆盖屏幕的信息,强制选择是否同意修订版的《微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与大多数互联网产品的协议一样,选择“不同意”的结果是直接退出。
与此同时,微博的几处条款引发了争议。人们截图讨论着这段内容:
微博客户端的弹窗行为无疑在用户的怒火上浇了把油,很多人以为自己刚刚“被迫同意”了这些“霸王条款”。但事实上,上述条款出自《微博服务使用协议》,用户早在注册账号时就已(“被迫”)勾选同意。
根据协议,微博对用户发布的内容享有独家出版权。这意味着,从法理上讲,《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的文章要印在报纸上,还得仰仗微博的默许;作家在微博上贴出的文章,如果微博不同意,就算他本人点头也无权发表在杂志上。而微博上评论人发表的评论、画师分享的画作、短视频作者上传的作品等等,几乎可以由微博官方任意使用。
平台如此强势霸道,用户表示难以接受,愤怒的谴责此起彼伏。微博官方较为迅速地对此进行了解释,CEO 王高飞也在自己的个人账号“来去之间”上多次回应。
按照官方说法,微博无意争夺用户对自己作品的权利,1.3 与 1.5 两项条款要求用户不得自行授权给第三方使用的,不是指信息本身,而是发布在微博上的内容。换言之,用户可以将自己的内容在各处发布,但不能私自授权第三方直接抓取微博的数据。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前段时间发生在微博与今日头条之间的争端。在那次事件中,今日头条在自媒体的授权下,直接抓取并同步了这些自媒体账号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事件最后以微博关闭了端口而落下帷幕。
我们不对互联网公司争夺数据的行为作价值判断,但哪怕微博事出有因,也没有理由借此由头“保护性”而要走独家出版权。否则,直接弹个窗口强制用户连同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一并交出,岂不更简便?
从事实的角度出发,微博这些条款很可能针对今日头条那样的抓取行为,但不可忽视的是,它同样正大光明地打劫了用户的权利,再默许用户正当使用,虽然并没有实用的限缩,却让裁判权从法理滑落到了一家商业公司手中。
微博官方称他们正在修订措辞,又在 9 月 16 日再次作出解释,剑指“第三方”,这是明智的做法。否则,粗暴的授权条款会导致内容创作者避免将微博作为首发平台,转而倒向其他形象较好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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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不是 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 用户生成内容)首次惹上争议了。
Web 1.0 时代的互联网世界,更像是将平面媒体搬上了网络,从头发到尾巴都具有明显的大众传媒气质。随着 Web 2.0 时代的全面到来,UGC 成为了主流,原本作为中心的网站隐匿起来成为平台。人们一度为 UGC 侵犯他人版权责任归谁吵破嘴皮,随着世界各国对“避风港”原则的态度发生变化,平台们不得不担负起自己的那份责任来。而如今,人们越来越关心 UGC 本身到底归属于谁。
在这次有关微博用户协议的热议中,不乏诸多“小透明”的抱怨。他们只在微博记录生活,并没有发布任何有商业价值的内容,但尽管如此,他们依旧会因为如此粗暴的协议感到焦虑。
这种焦虑并非无风三尺浪,因为这不只是个简单的权利归属问题,它有更大的元命题作为背景,即在“隐私不上网,上网无隐私”的当今,人们无从选择地将越来越多的信息传上网络。
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那么网络上的这个自己,是否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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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网络是与现实隔绝的,“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言犹在耳。
随着各行各业主动或被迫接受信息化改造,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网络生活早已牢牢绑定、开始混同甚至倒置。现在已经少有人会去刻意区分网络关系与现实关系,在断掉网线无法工作、关掉屏幕找不到朋友的情况下,这种划分像是刻舟求剑。可能你的网友依然无法直接知道你姓甚名谁,但知道你姓甚名谁的人却都在上网。
互联网公司为了争夺数据头破血流,现在他们不仅知道你不可能是一条狗,还会根据你的爱好向你推荐咨询或商品,知道你的住宅和公司在哪里、消费能力如何、借贷是否能够按时偿还、是否热爱健身、体能如何、有没有早起早睡、心律是否不齐,甚至是左还是右,粉红还是远邪,有些公司还会换算出一个分数,把这些复杂的信息以抽象的形式提供给它的合作伙伴,帮助它们了解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你在网络上的身影,可能比你自己还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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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生活在互联网上,互联网就拥有了人们的生活。
当你生活在大数据中,大数据就拥有了你。
当我们的全部数据都流向了赛博空间,我们就只是数据的一份复制品,是网络生命在现实的投影。
“当连接一切变成必然,那么从系统中分离就变成了最脆弱的奢侈品。”
“数据本身,就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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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必追求奢侈品,正如我们无法抵挡信息化的步伐。
只是会好奇,那个摇一摇就能发现身边有多少“忧国骑士团”的未来,会走向何方。
以及,这一切最终会掌握在谁的手中。
作者 / Eric 伏焰
编辑 / 柴伙
审校 / 未闻 Ichmaru
封面图来自游戏《Repl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