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手大拇指的指甲划破了左手大拇指的皮肉,直接挖去了一小块皮肉,血流出来,染红了一个个泡泡,蹦蹦炸开。
洗鞋的时候,接一大盆热水,水中放入洗洁精,洗发膏和沐浴露。我手拿鞋刷在水中搅拌,大大小小的泡泡出现在热水表面,漂浮着,热气包裹着香香的味道飞来飞去。
新买的荧光绿塑料刷子握在手里滑不叽溜,手背的皮肤被热水泡得蓬松细软。
因为刷子不太好抓,我右手用力地握住,慢慢长长的指甲像一把锋利的匕首,等待着它的使命。
而我左手大拇指的皮肉也被热水泡发到了合适的程度。于是,在一个干脆利落的刷鞋动作中,我身体的一部分脱离了大部队,消失了卫生间的地板缝隙中。
鲜血充满活力地跑了出来。
我把皮肤放在冷水下冲洗。
用蓬软的浴巾擦干手,剪指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