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虽然在春秋末期兴起,但法家作为一个政治实操体系,真正落实在社会管理中是在战国时代才真正规模化推行。
所谓“战国时代”,是指架空了晋国国君的韩、赵、魏三家最终瓜分了晋国,然后成立韩、赵、魏三国,并在公元前403年被当时的周天子确认。以此划线,战国时代来临。
姓魏的魏国,是战国时代的一个新生国家。
它的第一任国君叫魏斯,即著名的魏文侯。他启用了一个重要法家人物作为他的重臣,这就是李悝。史书上有时候也把它写成李克。
李悝和魏斯,据有关史书记载,都是子夏西河学派的弟子。子夏是孔子的学生,孔子逝世以后,子夏建立西河学派。子夏的西河学派是最早表达出孔子“仁、义、礼、智、信”礼制思想中法制思想的萌芽,并最终成熟壮大在荀子学说之中。
李悝因此成为中战国时代例行法家操作和法家理论建设的第一人。
(待续)
(本文编辑整理于王东岳《中西哲学启蒙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