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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879年,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Henry George)就曾写道:“老鹰与人类都吃鸡肉。只不过老鹰越多,鸡越少;而人越多,鸡越多。”
我们或是狂妄自大,或是临阵退缩;或是“妻管严”,或是如履薄冰;或是孵化观点,或是怒发冲冠;不得不承认,我们在许多方面与鸡更为类似,而非老鹰或鸽子。[1]我们就像这群后院里的家禽:既温顺又暴烈;既平和又易怒;既优雅又笨拙;想翱翔于苍穹,却被囚困在地面。
鸡通常能活10年至20年,不过大部分肉鸡与蛋鸡都在较为年轻的阶段被宰杀,因此研究者对鸡处于中年或老年阶段的情况知之甚少。
‘我之所以喜欢它们就是因为它们无法被驯服。我喜欢它们就是因为它们骨子里的野性。
他们轮流向我解释鉴别鸡骨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许多考古学家总是喜欢贴上一些如类似鸡骨或鸡骨大小的概括性的标签来避重就轻。实验室里装满了各种家鸡的近亲品种,如石鸡、鹧鸪,以及鹌鹑,它们的骨骼也与鸡骨类似。数千年岁月的磨砺使得骨骼鉴别变得愈发棘手,而从家鸡骨头中辨别出红原鸡的骨头则更是麻烦重重。尽管现如今家鸡的个头通常都比它们野生的祖先种类的个头要大,但4000年前的情况可不大一样。
梅多补充说,如果鸡在当时就被视为肉食来源的话,那么当时的人们很可能已经把绝大多数的证据都吃进了肚子,因为他们通常连骨头都不会剩下,这种习俗在当今的印度仍然盛行。软骨组织对于特定种类而言是最佳的线索。从印度河文明的鸡骨中抽取DNA本来能打开局面,但问题是许多骨头都是在数年前发掘出来的,并且可能已经暴露在污染中长达数十年之久了。
与牛羊的骨头不同,鸡骨很容易彻底消失,因为人类、狗或是其他食腐动物通常会将鸡吃得一干二净。
公鸡是为了对抗恶魔与巫师而诞生于世。当它响起嘹亮的啼鸣时,便能让不幸绕道而行。”
懒惰恶魔企图让人们陷入无限的昏睡中,睡到日上三竿也不起来。”随后,鸡降临人间,“向这怠惰的世界发出了致命一击”
将生命看作光明与黑暗、善良与邪恶、真实与虚伪不断斗争的过程。
流感似乎是人类为了驯养动物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且流感一直在不断演变,并在人类群体中不断传播。每出现一种新型流行性疾病,都会成为全球性的威胁。
伯尼解释称,种子能够在酸性较大的土壤中化石化,但骨骼却容易降解。而在碱性较大的土壤中,骨骼能够成为化石,但植物却易降解。
穷困之人攥着手里仅有的那点儿财产前往斗鸡场,想要不劳而获;富有之人则带着聚会与感恩弥撒之后剩下的零钱前往斗鸡场,只求一乐。”
只要上帝允许按照他本人的形象与模样创造的智慧的人类继续公开打斗与相互残杀,而他似乎也仍然对这个世界感到满意,我就无权剥夺鸡同样的权利。”
从远古时期开始,饲养者就已经知道从鸡群中挑选出最好的个体以改善鸡群的整体质量。人们对动物的追求就如同时装的变迁一样风云变幻。
对于古代人类而言,黎明充满了宗教意味,常常与生命的创造与繁殖紧密相连。亚里士多德曾写道:“在自然界中,人可以自我繁殖,但前提是……需要有太阳的热量。”
“赞美我主,感谢您赐予公鸡分辨白昼与黑夜的智慧。
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都会让我们与自己的精神目标——控制自己的依恋感——渐行渐远。
人们常常会对鸡视而不见,因为它们实在太普遍了,”迪彭说,“但是它们拥有许多其他动物所没有的优势:价格低廉,繁殖迅速,简直无处不在,又是那么的灵活多用。无论是何种社会、何种政治体制,鸡都能占有一席之地。
鸡不仅能感受情感——这点笛卡儿也是承认的,同时也能感知到自己的存在,因此它们也会感知到痛苦。
尽管工业化养鸡是人类未来不可避免的趋势,我们仍然可以重新塑造培育、饲养与宰杀的工序,并能够让我们在餐馆与超市消费时有更丰富的选择。
大部分人对鸡的印象已经变成了杂货店里真空膜包装的肉,大部分人甚至都没有把鸡看作一种鸟类。
鸡曾经是王室的宠物,是代表太阳的神圣符号和复活的使者,鸡为人类洗涤罪恶,它们是勇者与牺牲精神的榜样,而如今,却迅速地沦为了食品。
囫囵看完了一篇长论文!一是佩服作者的钻研之深,二是深刻了解了关于鸡的来龙去脉,方方面面。在这之前,我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鸡的前身就是霸王龙。
关于“驯服”部分,还是很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