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谁知道,好日子还没过上几天,闹心的事便说来就来了。
真是应了那句话:“天有不测风云。”用金玉香自己的话讲,叫做:“引狼入室!”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金玉香当初在保险公司的时候,有个很要好的同事,叫胡丽娟。
这个胡丽娟,比金玉香年轻几岁,长的很有几分姿色。
金玉香从保险公司辞职后,与胡丽娟仍然时不时有些来往。
有一次,胡丽娟跟金玉香说,她正在和丈夫闹离婚,原因是,对方有了外遇。他的丈夫是一名公职人员,还是个小头头。考虑到影响问题,他先是不同意离;后来,又说离可以,但房子不能给她,自己还要在财产分割上占大头儿。
胡丽娟气不过,知道人家是故意拿巴自己,可自己的娘家又没权没势,拿不出什么好办法。
金玉香听了,按捺不住自己的侠肝义胆,主动对胡丽娟提议说,让自己的男人去为她做辩护律师,帮她打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