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让你用一座城池去交换一个犯人,你是否愿意?你可能会考虑,这个犯人重要吗?值不值得用一座城池来交换?如果我告诉你这个犯人只是个普通人,你还会考虑交换吗?
战国时期,卫国有个被罚作苦役的犯人逃到魏国,为魏国王后治病。卫嗣君(公元前325年即位)听说后,马上派人前往魏国,要求用五十金把逃犯买回来,不料经过五次反复谈判,魏国仍是不答应。
于是,卫嗣君便打算用左氏城去换。左右侍臣劝谏说:“用一个城去买一个逃犯,值得吗?”嗣君答道:“这你们就不懂了!治理政事不忽略小事,就不会有大乱子。如果法度不建立,当杀的不杀,即使有十个左氏城,也是无用的。法度严明,违法必究,失去十个左氏城,也终无大害。”魏王听说这件事,感叹说:“国君的愿望,不满足他恐怕会不吉利。”于是用车把逃犯送回卫国,未取报偿。
至简点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卫嗣君即位时,卫国已经只是一个小国,国土所剩无几,但他毅然想用一座城池去换回一个极其普通的罪犯,其维护法纪的精神值得我们后人为他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