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设计一般满足第三范式就够
第一范式(原子性)
- 定义: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原子数据项,而不能是集合,数组,记录等非原子数据项。如果实体中的某个属性有多个值时,必须拆分为不同的属性
- 通俗解释:一个字段只存储一项信息
- 例子
班级:高三1班,应改为2个字段,一个年级、一个班级,才满足第一范式
改成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班级 |
0001 |
小红 |
高三 |
1班 |
第二范式(非主键属性完全依赖于主键属性,不存在部分依赖)
- 定义:满足第一范式前提,当存在多个主键的时候,才会发生不符合第二范式的情况。比如有两个主键,不能存在这样的属性,它只依赖于其中一个主键,这就是不符合第二范式
- 通俗解释:任意非主键都只依赖表的主键字段
- 例子
下面结构不符合第二范式
学生证 |
名称 |
学生证号 |
学生证办理时间 |
借书证名称 |
借书证号 |
借书证办理时间 |
改成2张表如下
学生证表
借书证表
第三范式(非主属性不能传递依赖于主属性)
- 定义:满足第二范式前提,如果某一属性依赖于其他非主键属性,而其他非主键属性又依赖于主键,那么这个属性就是间接依赖于主键,这被称作传递依赖于主属性。
- 通俗理解:一张表最多只存2层同类型信息
- 例子
爸爸资料表,不满足第三范式
改成
爸爸信息表
女儿信息表
参考链接:
https://blog.csdn.net/wuyanxiaxia/article/details/2293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