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上海后,搬过几次家,遇到过几次奇葩的邻居。有哭哭姑娘,有高跟鞋女郎,也有灵魂歌手……而自从搬到这里,生活才开始有生活的样子。
楼下有处社区菜市场,每天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天还没这么热的时候,老年人围坐在树下一起下象棋,会有两三个人就那么站着围观。小孩子偶尔被家长教训的大哭,整个小区的狗会给一起给孩子的哭声伴奏。这一切都很平淡真实也很有浓浓的烟火气,我很喜欢。
而在这里的生活,最让我惊喜的是,这“好听”的钢琴声。
也不知道是隔壁还是楼下,有一个正在学习钢琴的小朋友,我从没见过这个小孩,也不知道她多大,可是我想我可能是她最忠诚的听众。我第一次听到琴声的时候,有点不开心。那是一个我准备睡懒觉的周末,钢琴声突兀的响起。早上7点,这孩子就开始了自己的演奏。
怎么形容这个初次的琴声呢?反正我一个外行都听出来难听。断断续续,没有特定的旋律,或者说,以这个小孩子的学习阶段,就是处在一个刚学“都~啦~咪~”的水平上吧,很陌生,很青涩,很难听……
这个小孩很刻苦,她每天都弹。每天晚上8,9点钟的样子,她会准时开始她的练习。每个周末,大概有一半的时间,她会交给钢琴。正常上班的早上,我也偶尔能听到她的琴声。总之,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她很自律,她在坚持着自己的爱好,并且持之以恒,极少间断。
所以,我这个听众在这短短的数月,每天都听着一个很青涩的钢琴演奏家的表演,也慢慢的在无趣的时候,听出了一点味道,“嘿,有进步”。
她在一段时间内,会练习同一支曲子,一天,两天,三天,甚至更久。然后我发现,时间总是讲道理的,功夫都是磨出来的。但是坦白说,我到现在也没听到她弹出多么优美的旋律,依旧是简单的曲调。但是,我却有被她感动到。
因为,一是她的钢琴声确实挥之不去,二是她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小时候的我们很简单,就是认准了一个事情,想做就会去做,不思考也不会觉得辛苦,就是觉得有意思。
而我第一次觉得有意思的是学英语。那时在乡村读小学。四年级,学校第一次开了英语课,不考试的科目,和体育课,自然课一样,算是个随你喜欢的课程。
英语对我而言是新大陆。老师直接从字母,单词讲起,音标,语法,统统没有。我就在每个单词后面标注汉语拼音来代替,于是每个单词都有了七七的读音备注。
每上完一节课都会兴致勃勃的回到家自己大声的读一遍,从一个单词,到一段对话,一篇课文。就像是我现在听到的粗糙的钢琴声一样,因为向往,所以就连声音都是带着期许的。
小学不考英文,可是我还是背下来很多单词。有一次四年级和五年级学生一起上课,老师想试试我们几个学习好的宝宝有没用认真学习英文,叫我们去黑板上默写。我全部都写对了,默默的傲娇了许久。钢琴可以弹出曲子了,还不连续,但那时我真的很兴奋呀!
后来,英文变成了一门考试的课程。它开始成为了一门严肃的学问,它的成绩直接关系你的未来。它的模样变成了单选,完型,和阅读选择。答题开始有了一个叫做先看题干的技巧,写作有了各种万能的套用句式,四六级有了必备的几千个词。
被考试训练出来的宝宝,对这些一点都不陌生。所以即便过了四六级,我依旧不会说英语。我依旧停留在最最开始的小学时候的英文“说”的水平。毕业以后,工作用不上英文,我就更不知道这东西到底要怎么用了。
直到上个月的一次面试机会,是一家很好的外企,前面聊的特别开心,就差说走走走,我们来聊下接下来的工作安排啊。但最后还是要过英文关。面试官只问了我一个最简单的英文问题:你平时的业余爱好,请用英文回答一下。
我:……
是的,我没准备。是的,我说英文特费劲。是的,最后我没有拿到那家企业的offer。是的,当时有点挫败感。
所以认真检视一下自己的英文水平,用艾斯的测试软件测了一下词汇量,严重同意我有必要从新概念1从新学起,于是给了自己一个围笑。(没错,就是那种好气哦,但是还是要保持围笑的围笑)
如果把这比喻成学琴,我应该是中途报废的那种大部分学钢琴的娃中的一员。但是,没关系呢,一切都是自己吸引而来的,一切也都可以由自己来决定。人若是始终保持着孩童般的热诚,生活该会是个漂亮的游乐场吧!
今天写下这篇的时候,刚好隔壁的钢琴声响起。小朋友,加油哦!七七老阿姨一直有在听你的琴声哦,还是很难听,但是能一直一直按时的发出来声响就很美好了,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