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十九,在此之上标注断句。
正德元年十一月
○丙子 朔。钦天监进《正德二年大统历》,上御奉天殿受之,给赐百官,颁行天下。
○命重庆卫·指挥·佥事 李荫 守备叙泸、大坝等处地方,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丁丑 狭西·按察司·佥事 郝本 乞致仕,许之。
○升太常寺·少卿 吴昊 为太常寺·卿,仍掌钦天监事,以九年秩满也。
○以镇江、苏州、常州、松江等府,镇江、苏州二卫灾伤,免其存留粮草子粒有差。
○戊寅 赐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 毛纪 父 敏 祭葬,以 纪 在讲筵且常侍春宫旧学,故也。
○己卯 太常寺·少卿 乔宇 祭中镇诸神还,上疏言:“古帝王有功德于天下者,皆世享血食。商汤陵在荥河县北,相传为河水所啮,基址不存,历代皆于岸东设位而祭,但屋宇卑隘,不足以揭虔妥灵。请拓其庙后隙地,建置祠宇,庶足以隆一代之典。”工部议:“移文守臣计处具奏。”上是之。
○夜,月犯金星。
○庚辰 恭让章皇后忌辰,遣内官祭陵寝。
○南京·户部·尚书 秦民悦 乞致仕,不允。
○南京·守备·太监傅 容成、国公 朱辅 等以尚书 林瀚 等会奏“南京营操官军诈病者,众月粮皆截日扣除”极言其不便谓:“官军实患病者,宜仍给月粮。”兵部议:“给粮养兵,正欲操练以备用也。若称病偷安,养之何益?自今实病者,乃俟一月后住支。诈病者,宜亟扣除,仍究其官旗作弊之罪。”得旨:“患病三月以里者,不必住支。”
○辛巳 升兵部·左·侍郎 阎仲宇 为本部·尚书。
○裁革福建·漳州府·税课司及福宁州·莆田、南平、尤溪、将乐、崇安、光泽、晋江七县税课局。
○壬午 给怀仁王府·故·辅国将军 成锊 宫眷,养赡米岁五十石。
○乙酉 升吏部·右·侍郎 梁储 为本部·左·侍郎,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学士 江澜 为吏部·右·侍郎。
○河南镇巡官会勘:“徽府所奏乞彰德卫官田二百一十三顷有奇,实本卫屯田旧额也。”户部覆议:“前田视周德衡三府护卫,及开垦庄田不同。先帝洞见此弊,故特诏所司给军领种,著在册籍,难再变更。今会勘既明,乞治长史、承奉等官主谋拨置之罪。”上以成化初特旨所赐,令仍与徽府管业。
○巡抚顺天等府·都御史 柳应辰 言:“顺天、永平二府并各卫所差役不均,审户虽有三等九则之名,而上则常巧于规免。论差虽有出银出力之异,而下户不免于银差。且有司均徭,当出于人丁,近年兼徵地亩。军卫均徭,当出于余丁,近年兼派正军。奸弊难稽,民穷财尽,必须总括府卫所当用之役,而均派于所见有之丁,仍省冗差、革妄费。重必办于富势,轻则及于贫穷,而后畿民始得其所,乞行户部差官查处。”户部议:“其言可行,请如拟,但官则勿差可也。”上曰:“然。近来徭役之不均者,多矣。其令 应辰 悉心整理,务使均平,以纾军民之困。”
○驸马·都尉 樊凯 以母贾氏卒,乞祭葬。诏:“特与之。”未几,凯 复为其故父 旺 援例陈乞。礼部言:“旺 死已久。”乃止赐 旺 祭一坛。
○守备·凤阳·太监 倪文 奏:“乞辖凤阳、庐州等府卫州县军民。”上从之。兵部议:“凤阳内臣为守护陵寝设耳,其中都留守司、八卫、一所,例应听辖。其余府卫,事无干涉。文 不过欲假权以济贪虐,不宜听。”上曰:“祖陵重地,其仍依 文 奏。”
○赵府·和川郡君·仪宾 齐锡 敺打父母,私宫幼男,且与郡君出城宴饮,其父 琮 奏发其罪。下巡按御史鞫实坐斩,并劾郡君不能以礼相夫,有违祖训。郡君又愬:“乞革己禄米,以缓 锡 死。”刑部覆奏:“锡 罪恶深重,宜固系。仪宾 张哲 常与 锡 狎饮,以济其恶。彰德卫·守门·镇抚 冯麒 纵 锡 出城,皆宜逮问。”诏:“是之。”而宥郡君之罪。
○是日卯刻,木星见己位。
○丙戌 升广东道·监察·御史 刘淮 为狭西·按察司·副使,汉中等处抚民。
○授理刑·知县 陈和、华珩 为南京·试·监察·御史。和 江西道,珩 狭西道。
○总督·东厂·太监 丘聚 言:“苏州等府纳户解折粮大布三十余万疋,赴甲字库交收。自三月至今,仅收二万五千疋,余尚未完,必该库有留难之弊。乞户部定与限期,会官收受。有仍前留难者,听巡视科道等官参究治罪。”户部谓:“聚 言深中时弊,自后各处解布到库,每五万疋限十日内收完,否则必治其罪。”上是之。
○西南昌府大雨震电,南康府雷电交作,赣州府·安远县地震。
○丁亥 升兵部·右·侍郎 马中锡 为本部·左·侍郎,改南京·兵部·右·侍郎 韩重 为兵部·右·侍郎。
○命湖广·宝庆卫·都指挥·佥事 李晟 备御广西,清浪卫·都指挥·佥事 陶霖 守备靖州。
○戊子 户部·侍郎 王俨 先是往各边召商纳米,定与九一成色,盖每石米九分带榖一分也。分守·独石马营·左·少监 唐禄 欲乘时牟利而不得,遂乃诡言:“九一米粗,必绝榖,始可以充军饷。”刑部·主事 俞稳 奉命会巡按御史勘实,具得其情。于是奏谓:“九一便于久贮。况今米价犹贵,须因时收受。待岁丰,乃收绝榖,庶米商易召。”户部覆奏:“九一既便,特恐各仓场监收官攒人等,徇情受嘱,不足其数耳。宜移文巡抚宪臣及管粮郎中,今后收米俱欲足九一之数。若将三七二八粗粝混收,及有插和糠秕等弊,治如例。”上是之。
○己丑 升四川·按察司·副使 苏葵 为福建·布政司·右·参政。
○夜,月犯昴宿西第二星。
○辛卯 升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 张宪 为右·都御史,仍整理两浙盐法,以九年秩满也。
○改浙江·湖州府·安吉县为安吉州,改设知州、同知、判官、吏目、学正各一员,添设训导为三员。阴阳、医学、僧道、会司改典术、典科、僧正、道正各一员。其税课局及独松、天目、山松、坑口三巡检司巡检各一员,俱仍隶本州管辖。
○南京·户部·尚书 秦民悦 再乞休致。上曰:“民悦 才望老成,方隆委任,乃累疏乞休,宜从所请,仍给驿以归。”
○致仕·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书 王轼 卒。轼,字用敬,湖广公安人。天顺甲申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升右·寺正,录囚四川,平反甚众。历四川·副使·按察使、南京·右·佥都御史,寻升副·都御史,督理粮储。改贵州·巡抚进大理寺·卿,凡法司送审罪牍,轼 躬自检勘多所参驳。升南京·户部·尚书,时贵州米鲁叛虏,镇守内臣杀方面等官,轼 兼左·副都御史率兵剿平之,仍求立故酋长,后以统夷民师还。改南京·兵部,轼 连章求去加太子·太保而归家居。五年卒,赐祭葬,仍赠少保。轼,性淳谨,自奉简约,人罔訾议。遇事不避劳险,所至有声,而贵州功尤钜。论者谓:“无愧一代名臣”云。
○壬辰 夜,月犯井宿北第一星。
○癸巳 少傅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 李东阳 上疏乞休,且曰:“谓可以适情逊志,则臣之愚戆有所未能,犹欲其替否拾遗,则臣之罄竭无复可,强展转日,多诚不自安。”上曰:“卿德望重于海内,先帝遗命以辅朕躬。方切倚毗,图弘治化,岂可累陈休致,其勿复言。”
○升提督·抚冶·郧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孙需 为南京·兵部·右·侍郎。
○升四川·按察司·副使 王恩 为辽东·苑马寺·卿。
○荆府·樊山王 见澋 薨。见澋,靖王第三子也,母王氏。景泰七年正月二十三日生,成化三年十月袭封。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温懿”。
○给晋府·庶人 奇浟 子 斗禄 并家眷等口粮绢布如例。
○诏:“与宜山王 诠满 《四书集注》、《洪武正韵》各一部。”从其父沈王奏也。
○兵部议覆南京·监察·御史 李熙 等所言四事:“一 公侯伯以下应袭子孙,送武学三年无成者,递降其爵。有碍成法,惟试而不中者,虽听其袭而减其禄赐之半。一 章疏之虚言无补者,例应立案。其切于时宜者,当议处以闻。一 各营官军及内府库军匠、各仓军斗,俱已清查,复为近幸占留,乞断自宸衷,如本部初拟送操。一 南京·锦衣等卫巡捕官不法,宜禁治有犯者,降级调卫。”议上,得旨:“军伍仍旧,毋复纷更奏扰,余可。”
○革德州、沂州添设守备。
○升南京·豹韬·左卫·指挥·佥事 杨勋 为署都指挥·佥事,福建总督备倭。
○甲午 升湖广道·监察·御史 黄瓛 为陕西·按察司·佥事。
○户部·侍郎 顾佐 等奏:“勘过顺天府、顺义等县各民地土在牲地,界内者北望村、史山营、马连洼、黄后店、中务村、绛州营、苏家驼七处应还官,界外法信营、贰张营二处应还民管业。前此各民侵种牲地,已起科纳税者,宜照顷亩开豁,仍各立疆界,以杜后争。”从之。
○乙未 调刑科·给事中 陈霆 为六安州·判官。以决囚之日,当守科侯旨,批帖传行,而 霆 乃退食,致有迟滞,故也。
○丙申 敕兵部·尚书 阎仲宇 同太监 苗逵、英国公 张懋 等提督团营操练军马。
○海西兀者等卫·女直·都督 斡黑能 等来朝贡马及貂皮,赐宴并金织衣彩叚宝钞等物有差。
○丁酉 南京·十三道·御史 陆昆 等疏言:“自古奸臣欲擅人主之权,必先惑其心志。人主或不自觉,反信为贤,而祸乱随之。如秦赵高劝二世严刑肆,志以悉耳目所好。齐和士开说其主无自勤约,宜及少壮为乐。唐仇士良教其党,常以奢靡娱其君,勿使亲近儒生。以知前代兴亡之故,卒之亡秦而祸齐,唐使其君能听忠言而预斥之,必无此患矣。皇上嗣位以来,天下方颙然望治。未几,乃宠幸阉寺,颠覆典刑。太监 马永成、魏彬、傅兴、罗祥、谷大用 蒙蔽左右,游宴无度,以致上干天和,灾异叠见。臣等屡言,未蒙省览其意,必谓宫中游乐,关何治乱?此正奸人所以欺其君者。殊不知人君一身,为天地百神之主,系宗社安危之机,一或不谨,贻患非细。且陛下广殿细旃,岂知小民穷檐蔀屋,风雨之不庇;锦衣玉食,岂知小民祈寒暑雨,冻绥之弗堪;驰骋游宴,岂知小民疾首蹙额,赴愬之无路。迩者,雷震西中门,及天地坛彗出紫微垣。夏秋亢旱,江南米价腾贵,京城内外盗贼充斥。陛下顾思纵欲,不一省念之乎?此臣等所以日夜皇皇,恨不碎首王阶,以清君恻之恶也。内阁部院大臣受顾命之托者,所宜弘济艰难,随事匡救,言之不听,尤须伏阙死诤,以悟圣心。顾乃怠缓,悦从间为忠义所激论谏类多,巽顺退托其身谋得矣。其如先帝付托天下,属望何哉。伏望陛下因事知惧,侧身修行,亟敕内阁部院科道官会同司礼监,通查嬖幸 马永成 辈,尽行屏斥,以绝祸端。由是委任大臣,务学亲贤讲,求古今理乱,以为劝戒。庶祸乱不作,灾异可弭。”上不能从,第下其章于所司。
○南京十三道·御史 葛浩 等言:“朝廷用人之途有限,小人欲进之心无穷。幸门一开,则希恩求进,更相援引,而传乞之事多矣。圣明之朝,岂宜有此。迩者,太监 高凤 辞免升赏,乃命其侄 高得林 锦衣卫堂上管事。坏祖宗铨选之法,违先帝推举之旨,挠陛下查革之诏。言官论列,竟置弗行。恐天下奸回以夤缘为得计,小人由此而竞进,岂可不加之意哉。伏望不惑近习,特赐英断。罢 高得林 官,仍治其罪,以惩幸进,则群小革心,而纪纲亦振举矣。”章下所司知之。
○乌思藏·大宝法王遣僧徒 畜吉叭藏卜 等贡氆氇方物来朝,赐宴赏衣服彩叚等物;仍令赍敕并彩叚表里等物,回赐大宝法王及留边诸僧。
○己亥 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高铨 为南京·户部·尚书。
○起用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 史雍 求以病辞免,许之。
○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 王铭 卒。铭,景泰间以父征麓川战殁,袭授锦衣卫·指挥·佥事。累以功进都指挥使,守备辽东宁远。旋充右参将,分守锦义等处地方。以清谨自饬,遇士卒有恩,而号令严肃。弘治十七年,升后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蓟州、永平、山海关等处地方。十八年,实授都督·佥事。至是卒于任,赐葬祭如例。
○辛丑 利族等大三族番人 族头仓卜萧 等各贡盔刀来朝,赐宴赏彩叚绢纱有差。
○壬寅 明日,冬至节。遣驸马·都尉 蔡震、黄镛、林岳 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 杨淳 祭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山西·左·布政使 俞俊、河南·右·参政 刘约 为言官论劾。下巡抚官核勘,无贪残实迹。吏部覆请,俱留用。时议谓:“俊 以重货赂 刘瑾,遂并约□留。”
○癸卯 冬至节。以大丧未毕免贺,上御奉天殿,文武百官具公服,行五拜三叩头礼。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俱免命妇朝贺。
○改提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都察院·右·都御史 熊绣 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赐安圣夫人田氏父 宗 冠带,以其子 宋 受恩为锦衣卫·正·千户,婿 郭勋 为所镇抚,以阿保恩也。
○甲辰 户部·尚书 韩文 落职闲住。先是,文 倡九卿,随大学士 刘健 等伏阙请诛内侍 刘瑾 等。瑾 等恨之,昼夜求 文 过,不可得。适有解户以赝银输内库,事觉归罪于 文,降一级。致仕·户科·左·给事中 徐昂 上疏言:“文,历官年久,端谨素著,正色立朝,但赋性近缓,立法尚宽,偶致属官失检银课。今遽弃之,非所以全大体,而隆远业也,乞听以旧官致仕。”内批:“昂 褒美大臣,显有嘱托。”文 遂落职,并除 昂 名。文 驰去乘小竹,兜夜不宿,传舍行李,仅满一车。瑾 密遣官校伺察,无以加其罪,而益憾之。
○掌通政使司事·礼部·右·侍郎 沈禄 卒。禄,字汝学,顺天府宛平县人,由举人授通政使司·经历。禄,妻为今昭圣慈寿皇太后之姑。弘治改元,皇太后正位中宫,禄 遂超迁本司·右·参议,俄转左。甲寅,进右·通政。戊午,进通政使。壬戌,改礼部·右·侍郎,仍掌司事。卒于官,赐祭葬,赠礼部·尚书。禄 以恩泽致位九卿,遭逢之异,近世所无。然其人笃于友爱,少失怙。其兄浙江·佥事,举教之有成,后举致政家居。禄 事之甚恭,抚遗孤典,尽恩义人,以是多之。
○九江府雷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