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训练019:唯一的原因还是原因之一。

我们都知道,要了解一件事,我们往往要去了解这件事发生的原因,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弄清楚这些事发生的前因后果。 只有把事情发生的原因找到了,我们才有可能根据事情发生的原因,对症下药避免不好的事情,并且使得事情朝有利的方向发展。 所以,因果关系可以说是我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种逻辑关系。

但是,你知道吗? 在我们日常的推理和思考中,绝大部分人对于事情发生原因的认识的不对、甚至是扭曲的。我们没有方法去判断什么原因是合适的,什么原因用在这儿是不合适的。我们往往无法避免自己的在说一件事时,次序颠倒,因果混乱。

我一直都是这样一个人,你到想事情就开始大脑短路,不知不觉就被别人忽悠了,往往找不到正确的方式去发现,别人说的原因是不是这件事发生的真正原因。自己也往往在和别人交谈时,会出现想到什么原因就说什么原因,丝毫不会去考虑,这个原因是否和结果有必然的联系。

不过,幸好我竟然是一个喜欢看书和思考的人。不知不觉让我在《如何提问》这本书上找到了“原因”的方法。

这本书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替代原因

当时看到还有替代原因这个东西时,大脑脑电波突然被激活,慢慢地朝着叫做“因果逻辑”的道路流去。

那,什么是替代原因呢?

所谓替代原因是指一个言之成理的替代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特定的结果会发生。

用我自己的话,从字面解释就是:

所谓替代原因,是指除了当前的原因外,还可以找到一个原因来合理地说明同一个结果为什么会出现。

好像差不多哈,(摊手)

当你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作者或演说家使用证据来证实关于某件事的起因的一个断言的时候,你就需要去寻找一些替代原因。“起因”这个词的意思是“引起,使.....发生,或影响”。持论者可以用很多种不同的方式为你指明因果的思维。。

我对这句话的解读是:

我们应该在什么时候使用替代原因?——在他人在对一件事情进行因果论证的时候。

我们怎么才能找到持论者说的原因?——使用因果关系的指示词:

导致.....,影响了.....,与....有关,阻止了.....,增加了.....的可能,决定了.....,与....有联系,有....的效果.....

找到了提到持论者所说的原因,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判断这个原因是否合理且完全呢? 找出你自己的替代原因,并和持论者的原因相比较。 问问自己,

我能不能找到其他方法来解读这个证据?

还有什么别的可能会引发这个行为或导致这些发现?

如果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哪些东西我可能会当成重要的原因?如果这个解释是不正确的,还有什么别的解释可以说得通?

但要做好这件事,你得有以下正确的认知:

很多类型的事件都可以通过各种相互替代的原因来加以解释。
大部分持论者只给出那些他们喜欢的原因,独立思考的人必须自己找出替代原因。
想出替代原因是个创造性的过程,通常情况下,这类证据不会是一目了然的。。
特定因果断言的确定性和言之成理的替代原因的数量成反比。因此,找到多个替代原因可以让批判性思考的人真正变得理智而谦逊。
我们找出的任何一个单独的原因都极有可能是引起事件发生的其中一个原因,而不是其唯一的原因。

有了以上正确的认知,在通过正确原因的路上,我们就可以避免很多没必要掉进去的大坑了!

但是,往往,人们经常会犯一个错误,就是他们总是倾向于去找出一件事情的简单而又唯一的原因。

而,事实是,一件事情的发生,是由许多共同起作用的原因联合起来的结果——是这些原因共同起作用创造了事件发生所需要的整体环境。

当我们在解释一件事的原因时,以下这个说法我觉得是我们都应该了解和掌握的:

我们不知道这类事情发生的确切原因,但是我们可以推测出促成这类事情发生的多种可能的原因。

这样,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我们成为浅薄而无知的人。

这里还有两种很常见的情况需要说明和注意。

一种是: 在我们判断一件事因果关系时,我们往往会认为, 一件事紧接在另一件事后面发生,那么这两者之间一定有互为因果的关系。

比如, 乔布斯对下属脾气很坏,于是很多人就认为,是由于乔布斯的坏脾气成就了乔布斯。虽然明显是扯蛋,但是这些人还是做出了看似合理的解释: 对下属脾气坏,下属就会知道这个老板不能惹,老板不能惹的唯一行动方针就是——把自己本职工作做好。于是,苹果上上下下,都很努力地工作,最终成就了一个伟大的公司。

哈哈,你看,人们扯起蛋来,总是那么地一本正经。

所以,当我们遇到两件事是相继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

“在这之后”不等于“因为这个”

这能够让我们避免一种谬误:

事后归因谬误:即指假设某件事乙由另一件事甲所造成的,仅仅因为乙在时间上紧随甲之后。

发现没有,其实这个谬误类型也可以用来解释我国的很多迷信的现象。

另一种是: 人往往是懒惰的,在解释事物的因果时,我们往往会倾向于选择那些简单的、单一的原因去解释事物。

这里就有一种谬误与此相关:

基本归因谬误:在这红错误里,我们在解释他人的行为时普遍高估了个人倾向的重要性而低估了环境因素的的作用。

也就是说,我们喜欢把别人行为的动因看成是来自其内部因素作用(他们个人的性格特点),而不是来自外部因素的作用。(环境力量)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解释环境作用时,往往错综复杂,而,别人的性格特点,我们往往很容易的就可以感受到。

其实,与此相反的是,当人们解释自己行为的原因时,往往诉诸于环境力量,而忽略了个人的性格特点。

是不是感觉很有趣,其实我们很多时候对别人的行为和言行产生困扰,就是因为我们对人的天性和行为原因了解得太少。

所以,多读书,多观察,往往能对我们自身和我们身处的世界多一些必要的了解!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