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吃窥欲

   谈到吃,我就有很多话要说。笔者从小就因为学习不好,而被母亲指责智商低。更有一次,小学老师让大家谈谈理想,所有同学的理想都以“家”著称,什么数学家,文学家,翻译家,说出来都非常崇高。

   我实在愚钝蠢笨,又想趋炎附势。于是站起来,理直气壮地说:“我要当美食家!”后来我们所有同学的理想都失败了,唯有我成功了一半,成为一名‘食者’。这个词是我发明的,为了区别于吃货。吃货包含太广,而且大多被形容那些喜爱到处花钱下馆子,上了菜就用美颜相机拍照的傻娘们。所以我特地造了这个词,来与这些吃货区分开,而且叫起来很有逼格。

   首先,作为一个食者,必须爱吃。爱吃是不够的,还的会吃。何为会吃?好吃或不好吃,只要味觉正常的人都能辨别。所以会吃,不能光吃还的会做。只有会做饭,才能了解食材的特性,知道放多少料出多少味儿,才能找到刺激自己味蕾G点的那根魔棒。这样说可能说复杂了,简单来讲,就好比某个朋友去你家做客,他喜清淡,不喜肥肉。你很热情的主厨给朋友做了一桌子菜,结果全是川菜,就一道清单的菜——蒜泥白肉。你叫人怎么吃?又好比,一个青岛姑娘明明爱吃海鲜,结果你请人家吃了六元麻辣烫……

   话扯远了,回归正题。喜爱吃并不等同于会吃,会吃的人肯动脑子。怎样动脑子,就扯出了我今天的主题:我要用午饭时自己机智的调配了羊肉汤来举例说明。

    中午我独自在家,想喝羊肉汤,自己又懒得动火,于是打开app找到了一家折扣力度比较大的新店,点了两个小份羊杂汤。这就是我第一处聪明才智发挥的地方,因为我点一个中份或者大份肯定不划算,因为塑料外卖盒一共那么大点,所以点中份或者大份装进去,要么汤少,要么肉少。肯定肉少的几率大。所以我点了两个小份。汤多肉多,还跟中份一样钱。

    告子曰:“食,色,性也”。本人食、色的口味皆重,重的厉害。当然,和那些个恋脚癖、施虐癖、易装癖等变态比,我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虽然我不玩,只是欣赏。但必须举个例子证明我没在吹牛逼:我上大学的时候,宿舍有一哥们儿,说长智齿疼的不行。必须去做手术。我第一次听说智齿这玩意,就让他张嘴给我看。我一看,这颗牙我很久以前就长出来了。就问他为什么疼,他说智齿长不出来,顶着肉了。我这才想起来,我长左边智齿时候也顶着肉了。那会儿我也疼。但是不知道是长智齿的原因,我只知道每次闭嘴不小心碰到左边牙根那块肉,就有强烈的酸疼感,疼的我直懵。但不知道为什么,过了几天,我开始享受疼痛的感觉,所以没事的时候就有意识的用牙齿轻碰两下。后来越发的严重,适应了这种疼痛之后,我开始错开牙硬咬,咬一次脑袋就疼的发麻。到最后我又适应了咬疼,开始用舌头顶着那块肉,用牙往下碾。这么玩了半年多,有一次去我去外公家吃饭,我外公亲自下厨烧了我最爱吃的炖骨头。我啃了两块骨头,就深觉不爽,因为骨头总是触碰到我的痛处,又啃了一会我实在不耐烦了,于是我放下骨头,伸手进去扣——它可能由于被我长期撕咬给要断了。我摸到它当啷在牙旁边。便用拇指和食指捏住它,往外用力一扯。生生被我扯下来了。我放在桌上仔细端详它,肉色紫黑,黄豆大小,像蝌蚪一样带个尾巴。我感到有种咸腥的热流充满了口腔,于是往垃圾桶里吐了一口,全是血。过一会又出了一大堆血,我连吐几口,然后跑到厨房打开水管对着牙根一顿冲,捣鼓了十分钟,不怎么流了。我又回到桌前啃骨头。感觉满口轻松,食欲毫无影响。

    这个事充分说明了,我对美食坚决的热爱与内心中潜伏着的凶猛。所以我喜辣,喜辣到什么程度呢?小的时候,我在街边喝馄饨,曾经几次放过满罐辣椒,那血红浓郁的辣汤,让我每喝下一口,都得翻一次白眼儿,几欲昏厥。所以我下单时说的很明白:口味极重,料放齐,羊油辣子大大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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