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4.12 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译文】
孔子说:“若是只依据个人的利益去做事的话,将会招致很多怨恨。”
【释义】
放:过分强调
【感悟】
在孔子的眼中,利益之争是一个非常难缠的问题,对此他十分慎重,在追逐利益的同时,是非也在追逐着他。
樊登老师说,我们不能事事都以金钱和物质来衡量,不能按照算法来,因为人是有情感的,人是有情怀的,要给每个人以发挥空间,让大家的自尊水平不断地上升,让大家真正能够乐在其中,在工作中找到使命感。
孔子并不反对求利,只是反对求取不义之财。他主张先事后得,告诉我们在求利的时候一定要处理好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个人与大众的关系,凡事应以满足他人关系,满足大众的需求为先。而唯利是图,不讲道德,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必然也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是非。
不要把员工当作一个挣钱的机器,这样会让员工失去活力,也过于冷漠与理性,会陷入孔子所说的“放与利而行,多怨”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