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陪伴我成长的女孩

“那些陪伴我成长的女孩,还好你们一直在。”

我大概记得,13岁的年纪,我们该上初中了。

初中开学的第一天,我们是在三百多人的大操场进行分班,我分到了七年级一班,新的环境,新的开始,新的老师,新的同学给我带来了一种新的感觉,这一切感觉却是那么的陌生。

刚入学那会,我们先熟悉的是我们的班主任和同学们。

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位男老师,姓刘,个子高高的,瘦瘦的,戴着一副眼镜。是我们班的英语任课老师。

同学们也是互相介绍自己,以便于大家认识,更好的在初中这三年的时间大家更好的相处。

我们乡村小镇上,只有一个中学,十里八村的适龄孩子都汇聚在这里。

学校距离我家大约七八公里,是没有公共交通的,所以每天的交通工具,就是我妈妈给我买得一辆飞鸽牌的蓝色的自行车。这辆蓝色自行车和那个背着书包骑车的画面,就成了穿行在那条沙土马路上微不足道的风景。

初一那年,我们的主课是语文,数学,英语。

英语课,虽然小学的时候接触过,但是印象里却不是那么的深刻。

刚开始学英语,我们从认识二十六个字母开始。

我第一次被英语老师叫上黑板,就是默写出26个字母的大写和小写。

渐渐地再学简单的口语,同学们互相提问?

what’s your name?

my name is xxx!

……

我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女孩子,我的印象里她是一个小个子女孩,性格内向,给人是肉嘟嘟的感觉。她叫婷婷,我们两个人相识于小学三年级,后来升入初中又分到一个班级。

我的个子要比她高很多,身体很瘦的,不爱打扮的女孩、不注重外表、自卑、胆小和不善言辞便是我的专属头衔。

课余时间,许多人都会在背地里谈论美女,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想,如有一条缝让我钻进去,该多好啊,好让我不在这丢人现眼。同学们总爱拿两个人作比较,一下子说这个人的眼睛不如那个人的大,一下子又说那个人的身材没有这个人的高挑。我在那里只字不提,选个不显眼的地方站着,最怕她们提到我。我知道她们不会拿我跟别人作比较,但我心中总不是滋味。

我的自卑和不善言辞,在同学们和老师面前,我都不敢说话。害怕自己说错话。因此,每当遇到老师,我都会想办法避开,看见其他同学和老师有说有笑,心里有些羡慕,真希望自己也能够这样,可就是鼓不起勇气来。

有这样的我和婷婷那样的人,我却从来不会觉得我和她格格不入。

我和她属于臭味相投。

初一开学不久,我认识了我座位后面的一个女孩,她个子比我还高一点,瘦瘦的,她叫娟娟。

多年过后,我才知道,她们两个一直陪我的生命里了,陪我成长,不离不弃。

青春时期喜欢的那个人,就是我们的整个青春

那个肉嘟嘟的女孩和我也不例外。

我们在一起讨论会喜欢一个什么样的人?学习成绩好不好,长得帅不帅?什么发型、什么皮肤、什么性格、什么身高、什么胖瘦……

在这个青春期的我们两个人,我们同样是叛逆的。我们会彼此分享自己喜欢的人,我们会把秘密写在日记本上,设置只有我们才知道的密码,放在一个秘密的地方,谨防父母的窥视。

肉嘟嘟的女孩喜欢数学课代表,也喜欢班里一个很普通的男孩子,还写过几份书信,都是我帮她交给那个男孩子的。

我呢?也喜欢过那么一两个男孩子,只是偷偷地喜欢过而已。

按照现在流行的词来说:我的喜欢顶多算是“暗恋”。

现在回想起来,初中那些时光,我们丢失了很多很多的东西。

英语单词为什么背不会,语文课文也背不会,数学题更是一窍不通。

历史课上,我总能盯着林则徐虎门销烟那一页十几分钟,也没有能想通这一页究竟有什么深奥的知识值得钻研,而我却打起了哈欠。

下课铃声响了,我也睡醒了。

初二这年,多了一门物理课,对于我来说,我语文还好,英语课凑合,数学成绩不理想,物理简直是一窍不通。

我至今还记得,我和那个叫娟娟的女孩子,座位前后,桌面一向和狗屎一样乱,我只能说,她跟我比起来,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初二这学期的我们,我们班里开始出现了很多同班恋。班级里开始传出了风言风语,谁和谁在谈恋爱,有个别同学都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里面谈了。

这些我只是听同学们说说而已,却不曾真的看到过是那些同学。

毕竟,那些同学的事和我是八竿子打不着的。

初二那年,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位男同学,他属于理科成绩特别出类拔萃,文科欠缺的人。考试成绩的总分拉低了他的排名,他肯定是意识到了他的不足之处。

他在初二下学期,一鼓作气冲刺到了全年级前二十名了。

后来,我才知道,他晚上学习到很晚很晚,早晨五点起来就开始学习了。

果然应了那句“有付出就有收获”。

为啥我对那个男同学印象深刻呢?那个男孩子我偷偷地喜欢过。

我的各科老师,印象最深刻的是我的班主任,也是我的英语刘老师。

那时候他大概二十几岁,说的一嘴流利的英语,特别喜欢打人。

那个时候,我们都害怕上他的课,因为他的课没有那天是不打人的。

只要是他的英语课,我的单词没背会,语法没学明白,我都会免不了一顿挨揍。

可尽管这样,丝毫不影响我对他的佩服。

我记得,像我这样什么都不出众的女孩子,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但,初二的那学期,有一天在课间休息的时候,他坐在了我的旁边,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和我聊了很多。

我现在依稀记得,他聊了我们家的事,姊妹几个。

这个唯一一个和我谈过心的英语老师,对刘老师的印象很深刻,多年以后还是会记得他。在我进入了社会的很多年,我和他之间还会有一丝的联系。

在初二那年期末考试,英语作文题目是写出一个你佩服的名人,因为我很佩服刘老师,于是我把他写在了我英语考卷的作文里。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佩服他,可能是我从骨子里觉得他是个好老师。交卷之后才发现我写的刘老师不是名人和考卷的作文题目大不相符,作文分数会得零分,但我觉得这和分数没什么关系。

他值得我佩服,值得我可以用文字来表达我对他的佩服。

初三那年,我们重新分了班,我的英语老师换了,有一天他在讲课的时候,说起来,他说他初二阅了期末英语考试试卷,有一位同学写的佩服的名人,写的是一班的班主任刘老师,全班同学都在哈哈大笑,而我竟害羞地红了脸低下头。

可他却说: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一个老师能让一个学生佩服,那他一定是个好老师。

确实,刘老师他很严厉,喜欢打人,但他确实是一位好老师。

话说,女孩子之间的友谊有多简单,大概是衡量她们之间的关系铁不铁,就要看她们有没有一起上厕所的习惯吧。

可别小看了这一点,这是继中日建交、中美建交后,第三大世界公认的衡量国际友谊的标准。

所以,那个肉嘟嘟的女孩婷婷,娟娟我们会一起相邀去上厕所。

看着这个场景,我仿佛觉得我们不在教室,而是在一个教堂,耳边是恢宏的音乐,身旁是留着白色胡子、手捧《圣经》的牧师。

牧师庄严地开口:  “婷婷,娟娟小姐,你们愿意和小李小姐一起上厕所吗?陪伴她、等待她,无论厕所有多臭、无论上课铃是否打响,你们都相互等待,直至回到教室,你们才能分开……

“小李小姐,你愿意吗?”

我羞涩地点了点头:  “我愿意一起”  。

我欣慰地冲她们笑了笑,然后侧身对着她们:  “小李小姐,你愿意和娟娟,婷婷小姐一起上厕所吗?陪伴她、等待她,无论厕所有多臭、无论上课铃是否打响,你们都相互等待,直至回到教室,你们才能分开……

“娟娟,婷婷小姐,你们愿意吗?”

我期待地看着她们两个。 

快说我们愿意!快说我们愿意!!!  快说啊!!! 

她们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  “大姐,想什么呢!快走啊,我们真憋不住了!” 

我终于从白日梦中清醒过来。

她们两个抓住我的手,朝厕所飞奔而去。 

在校园里,她们突然伸手揽住我的肩,就像认识很多年的老哥们儿。 

婷婷她的个子比我矮了一大截,搂住我的时候一直踮着脚,她抬头,一脸深情地看着我:  “奶奶的腿儿,你怎么这么高?”  …… 

我默默地弯了弯腰。  那一瞬间,有一个念头从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一个我原来几乎不敢想的念头。

在这所学校,我又有了一个朋友了。

有人陪的感觉真好,连周围的空气都是甜的呢?

甜滋滋,就像浸泡在蜂蜜罐头里。

全世界都是香喷喷的。

直到我们来到厕所。

我们三个捂着鼻子干呕了起来。

奶奶的腿儿,谁拉的大便这么臭!!!

我和婷婷两个女孩,虽然认识的时间很长很长。

但我们真正意义上的交心,是初二暑假过去了,我们初三了。

那天时间被拉得很慢很慢,她说:我实在学不进去了,我要辍学了。

我:你真的想好了吗?

她:是的!

说着说着,我却哭了。

那天,我把我的心事告诉了她。

我的学业只能到初中毕业,初中这三年不管我努力与否,这个结果在很早很早之前就注定了。

我的人生对于我来说是场悲剧,因为家里条件实在很贫困,我父母没办法供我上更高的学历,所以,我上初中之前,我的母亲就告诉了我她的决定。初中毕业是她对我尽了最大的努力。

所以,三年的初中生涯,对我来说,学不学都是一个结果,初中毕业就是我人生学业生涯的终结。不学习,成绩不优异。就这样离开学习生涯才不会留有遗憾。

她没有像往常那样嬉皮笑脸的,而是一脸认真地注视着我,瞳孔里映着我的身影,让人觉得安心。 

人是需要倾诉的,向自己倾诉、向他人倾诉、向世界倾诉……我总是习惯于向自己倾诉,却又没能拥有净化自己情绪的能力。 

我对自己从来没有信心,我性格内向、胆小,自卑,不注重外表,不喜欢打扮自己。

可就是这样一个差劲的我,还有我那些乱七八糟的心事,却被她那么认真地对待着。

面对这样一个差劲的我,她却说:  “我很好,真的很好。只是不注重打扮自己,以后要想引起别人对你的注意,你要学会打扮自己。”

“那些人不懂你的好,但你一定要相信我,你是一个很好的人。”

那些话,我至今都记得。

那是我青春里最平常不过的一天。

花是红色的,草是绿色的,校园里的柳树还是绿色的,阳光是金色的。

校服是蓝色的,穿的鞋是白色的。

一切都同往常一样。但我将永远记得那天。 

在那一天,那个肉嘟嘟的女孩子告诉我,快乐是无价的。 

在那一天,她让我相信,我是一个很好的人。 

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芒万丈,有人一身平凡。 

我们几个女孩,不管我们是哪一种人,我们都要快乐。

果然不出所料,那个肉嘟嘟的女孩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学校,走向了社会。

我们三个女孩子,就剩下我和那个叫娟娟的女孩。

我的学习属于中上等,初中三年我从来都没有为我的学习有那么一丝丝地努力,就靠课堂上心领神会的知识,我一直保持着这个位置。

母亲的决定,我一直都记得心里。

娟娟的学习成绩不是太差,但是不太理想。不是她不努力,用她的话来说,学习这种事情,她学不会,学不懂。

我天真地认为,这个叫娟娟的女孩会陪我走过初中生涯最后的时光。

可天不遂人愿,她连招呼都没有打一声,她的身影就那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这个学校里。

这个校园里再也没有两个女孩的身影,三个女孩,只留下了一个孤零零的我。

而我对她们甚是怀念。

初三下学期,我们快毕业了。大家都忙,忙着准备考试,忙着写毕业留念。

我记得那段时间,班里有时候会突然安静下来,就好像大家都在那一瞬间陷入了沉思,有关于人生第一个重要的未来,第一个人生的选择,更有关于大家要分别。

每个人都如机械般地不断往脑中填充知识点,没有人再去关注窗外柳树的树枝上有几片树叶,没有人会再望着蓝天发呆,数天边的云彩。

夏天仿佛不再是夏天,而是一头带着倒计时的怪物,一遍遍地在我们耳边倒数剩下的时光。就像不知不觉从身边溜走的那么多的光阴、那么多个日夜。

在最后的这段时间,同学们太想抓住些什么了。

可最好的时光往往就像这窗外呼啸而过的风,我们抓不住的。

我的朋友,婷婷和娟娟她们都走向了社会,那时候,通讯信号不发达,我彻底失去了她们的消息。

每次全校前二十名考试成绩排名出来,我都会去成绩公布栏看一眼那个男孩的名字。

那个男孩,我偷偷喜欢过。

十几岁的我们每天都在用力地奔跑,向着光的方向冲刺着。

不过还好,十几岁青春的年纪,我们也曾认真喜欢过一个人,很纯粹地喜欢。

中考结束了。

中考前的前一个礼拜,同学们聚到一起,想最后一次重温一下母校的时光。大家都竭尽所能,发挥自己的特长都想表演节日,为的是让大家记住今天。

录音机里放着小虎队解放前的一盘专辑。每一首歌都在祝福明天重聚,但同时无奈坦承分离不可避免。不管平日关系如何,这群同龄人泪流满面手拉手唱着:“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 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再也受不了这样的场面,悄悄地从教室里逃了出来,来到了操场上。

看着操场上只有空旷的篮球架,篮球架下也没有当年挥汗如雨的矫健身影,只有光线投下一个不规则的影子在原地纹丝不动。那圆形的球筐此时也没有人投进漂亮的三分球。

这个校园里以及操场上,有太多太多属于我们三个女孩的回忆。所有的一切都随着学习生涯的结束披上了沉重的外衣,在青春的逝去下沉沉落地。

如果那时候可以有一个拥抱,我会笑着给那个男孩一个拥抱,那句没有说出口的喜欢,希望可以全部融化在这一个拥抱里。

也许真的要过很多很多年之后,我们才能发现,当时告别的并不是那一个人啊!而是我们的整个青春。

林宥嘉在歌儿里百转千回地唱:“青春兵荒马乱,我们潦草离散,”我们总以为,我们总还有机会可以再见到,但是,其实一旦分开,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了。

席慕蓉的《青春》这样说:“遂翻开那发黄的书页,命运把它装订的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仓促的书。”

的确,这就是青春,想来青春就是这样,那些嬉嬉闹闹一同回家的愉快时光,渐渐地沾上了岁月的尘埃。怀念但已随风而逝,而每个人的青春里都曾有错过的美好,也许错过,才让我们将青春记得如此铭心,用很长的时间也没法忘怀……

也许我认为经历了中考,就算度过了人生的一个艰难考验。有时候我常会想,我的青春里没有遇见这个肉嘟嘟的女孩和那个叫娟娟地女孩。

我会是什么样子呢?

结局是什么样我也不想知道。

但不管怎样,我接受现在的自己,也喜欢现在的自己。

青春里的每个人都有她存在的意义,而这两个女孩陪我度过了十几年。

所以我们要快乐,更要爱自己。

只有善待自己,世界才会善待你。

我们的青春结束了,但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初中毕业后,我进入社会,在一家餐厅里干服务员。

我和肉嘟嘟的女孩再次相遇了。我们已经向成人迈出了第一步。

我曾幻想,我成年那天,我们三个女孩可以聚在一起。我可以把我和她们最初认识到熟悉的点点滴滴,还有我们对未来的憧憬写在日记里,我们一起大声朗读。

大家会异口同声地说:“哇塞!我们的李大美女文笔就是好!”

只可惜,十八岁那年,那个叫娟娟的女孩却缺了席。

两年后,这个肉嘟嘟的女孩结婚了,我参加了她的婚礼。

婚礼在一个农家小院里举行的,他们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司仪在台上主持着,他们在今天来到这里的亲朋好友见证人的面前:

陈xx先生,你愿意娶美丽的尹xx女士作为你的妻子吗?

我愿意……

尹xx女士你愿意嫁给陈xx先生作为你的丈夫吗?

我愿意……

……从今时到永远吗?无论是顺境或者逆境、贫穷或者富裕、疾病或者健康、快乐或者忧愁,我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诚,直到永远。

誓言如诗句,很美很美!!!

我和娟娟的相遇是我十九岁那年,她和我在茶楼里一起工作,那时候的她和我在一起没少吵架。

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可笑!

那个叫娟娟地女孩子,二十四岁的年纪结婚了。

她的婚礼我没有缺席。

而我,我的人生我从来不甘心,不甘心自己的命运就这样,心里有很多很多的不甘心。

我想着趁着年轻,再拼一把。

想弥补那时候没有上学的遗憾,更想去大学的校园谈一场青涩地恋爱。

努力提升自己,报计算机班,考驾照,考大专学历,为自己生活一点点地努力是我做过最不后悔的事情。

二十来岁,合适的年纪我结婚了,我的婚礼她们都不曾缺席。

我们认识很多年了,我们一起谈论爱情,幻想爱情。开始的时候将它想得很纯粹,等我们的想法接了地气后,生活又给我们开了一点点小玩笑,让我们的爱情偏离了我们各自想象的轨道。但是我们还是很喜欢这样的经历,而且时间过得越久,这些情感越让我们感到弥足地珍贵。

现在的我们,走过了人生当中所有的风风雨雨,我们各自的生活都很好!

似她们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措手不及。还好我们都陪在彼此身边一起笑,一起哭,一起疯,一起傻。那些陪伴我成长的女孩,还好你们一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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