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说,民谣,民谣,就是民间的歌谣。
有人说现在听民谣是一种跟风,一种伪文艺的存在。我忆不起自己第一次听民谣是什么时候?记忆中第一次接触民谣,应该是那首《画》。说来颇为不好意思,第一次听这首歌是《非诚勿扰》上的一位男嘉宾唱的。当时觉得这首歌像诗一样有韵味,而且画面感十分强烈。于是开始迷恋赵雷的声音,开始知道有一类歌曲叫做民谣。
提到赵雷,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长相粗犷的大叔,我也从未去试图探究他到底是什么长相。直到前些日子,微博上偶然看到了他在成都唱《成都》的现场,我才恍然意识到原来他长着一副书生的模样。我曾经喜欢在一位故人的名字中加上一个小字,因为这样觉得甚是亲切。所以,当看到赵雷会称自己为赵小雷时,觉得有一份感动在其中似的。从《赵小雷》到《吉姆餐厅》,再到如今的《无法长大》,从潇洒恣意到深刻寓意再到现在的成熟稳重,他在蜕变,我们也在成长。不变的是我依然向往《画》中所描绘的模样,如果2017有机会的话,我想去听一次赵雷的现场,那一定是一种别样的模样。
能与在成都唱《成都》相媲美的,莫过于在安阳听《安阳》。接触痛仰乐队就是从这一首《安阳》,痛仰,痛仰,痛苦的信仰。也许因为信仰难以坚持,才显的分外痛苦吧。痛仰唱的是摇滚,而且唱很多类型的摇滚,可惜我这个音乐小白并不懂得各个分类,只是在搜索好听的民谣时里面一定会有痛仰的歌曲。痛仰的歌中,毫无疑问,最喜欢那首《安阳》,哈哈,谁让五岁和我是安阳人呢。似乎也是从这首歌里,发现安阳两个字是多么朗朗上口,韵味十足,安阳,安阳,别离的话不必多讲。
“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借我说得出口的旦旦誓言,借我孤绝如初见,借我不惧碾压的鲜活……”第一次听到谢春花的声音就是这首《借我》。 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这个姑娘,春花,再俗气不过的名字,可是不知为什么,放在她身上莫名觉得是一种雅,也许大俗即大雅就是这样的存在吧。谢春花,原名谢知非,两个完全违和的名字,放在一个人的身上竟然如此和谐。她可以是走在乡间带着红花的雀斑少女,也可以是流落荒岛搁浅的蓝鲸。网易上看过一段关于春花的采访,在此之前没有想过春花的模样,可是看到她觉得她就应该是这个模样。
我不懂音乐,我看不懂谱,我辩不准音,可是并不妨碍我喜欢民谣,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如果民谣有性别的话,她应该是个姑娘,一个浅吟低唱的姑娘。不,也许是个小伙儿,一个撕心裂肺的小伙儿。无论她(他)是何种模样,从我邂逅时,便恋上了她(他)的模样。
民谣,民谣,多美的名字,多美的歌谣。
PS:关于题目有话说,文不对题想必已经感受到了,因为实在想不出合适的,我想要的题目。所以,就随便写了,题目本来是谢春花的《荏苒冬春去》,为了切合时令,就改成了“荏苒秋冬去”。关于民谣应该还有好多能写的,只是水平有限,总写不出自己想要的感觉,一大悲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