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第一次见到宋先生,那是个秋季的午后。
东北的秋季是很凉的,秋风乍起,即便是明媚的午后,冷的也是透进骨缝里。宋先生穿着件Harris Tweed的哈里斯粗花呢面料,带着一顶老式的英伦猎鹿帽,将他的自行车靠在路边的桦树边上,自己靠在树干上。他与周边看起来格格不入,但是又很和谐。这人真怪,我这样想到。
再次碰到宋先生是在校外的咖啡店,他端着一杯热的摩加佳巴,依旧穿着那身复古的英伦风。你好啊,宋先生。我坐到他的对面,他抬起头冲我笑笑,低头继续翻看这那本《上尉的女儿》。上尉的女儿?也就是《俄国情史》吧 我知道的 他又抬起头看了看我,圆圆的镜片下的眼睛似乎想说些什么。
从那以后我发现 似乎宋先生就住在我们学校旁边那样,我总能见到他,见到他读那本普希金的长书,也就这样我们慢慢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宋先生看起来已经三十多岁了吧,比我大的多,却正是个男人的大好年纪。每次和他坐在一起,总能看到他拿着普希金的诗集,俄罗斯的名著。复古自行车的车筐中永远要有一瓶格瓦斯。
宋先生看起来永远是那么镇定自若,似乎什么事儿都不能让他激动,让他失态。可是那天宋先生神秘兮兮的找到我,嘿。你知道我收到了什么? 什么?他从风衣怀里出一瓶bодка 笑这对我说 我看今天一定会下雪的 晚上来我这?说这晃了晃手中的酒瓶,好 我笑着 ,宋先生也笑了,笑得像个得到新玩具的孩子 。
宋先生的厨艺很好,至少我是这样觉得。他会做很正宗的俄国菜,配上正宗高烈度的伏特加享用,是一件美事。最后宋先生似乎有些喝多了,他抬起脚搭在餐桌上,身子向后靠着,低着头双手打着拍子,我知道那是什么曲子。宋先生一定是喝多了,平时绅士温柔的他是不会这样不雅的,他起身踩在椅子上,双手打着节拍,嘴里唱出了那首歌儿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俊俏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花。
喀秋莎站在俊俏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花。
是喀秋莎,我知道的,喀秋莎 宋先生可能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正了正自己的衣襟,尴尬的冲我笑了笑。但我知道,这才是真正的宋先生 孤独 但却容易快乐 。宋先生对我说他喜欢俄罗斯,或者说,喜欢哪个不复存在的苏联 。喜欢白桦树,喜欢伏特加 ,也喜欢涅瓦河。他对我说他在在涅瓦河边小酒馆里,看到的那晃动这木桶般腰肢的酒馆老板娘,一瓶瓶的伏特加,一个个金发碧眼的漂亮俄罗斯姑娘。我问他为什么要穿那么英伦的服装,他笑了笑说,只是为了跟你们不同罢了,只是为了跟这个社会,这个时代不同罢了。
过了不久宋先生对我说,他要走了,可能这一走就再也不会回到这座中国北方的城市,冰城也只会是他旅程中最靠近终点的一站,在一个阳光明媚冬午后,他穿上最普通的毛呢大衣,走了。他留下了那本普希金诗集,和那辆复古骑行单车。在书中有一封信,他说 要在涅瓦河边寻找决斗时丢失的左脚 。 我不懂,但是我知道他是去完成自己的梦了。他会在涅瓦河边,会在俄罗斯广袤的平原上,在贝加尔湖畔,在茂密的白桦林旁,找到自己心爱的喀秋莎。
再见,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