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上级领导A对我参加过的业余演出节目,印象很深,他推动工作不拘小节,有一次他至少越过了两级,找我商量,问我能不能负责做一期业务视频,主要是规范一些司空见惯的各行其是的行业乱象,我自认为是小菜一碟,毫不犹豫的接受了任务。
所有的拍摄脚本以及所需道具都准备好之后,正式开拍。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我所需要拍摄的主演、群演人员,都是业务上的骨干,整日忙不完的事,我单枪匹马的,扛着领导的授意,去协调他们的部门长给我站台,临时在拍摄期间配合我演绎一下规范操作的流程,表面上部门长B和C都拍着胸脯说:“领导布置的,必须要办,放心吧,拍摄时就说我们说的,无条件配合。”
得到这样的允诺,我自是心中畅快。择日带着拍摄团队重新进场。结果到了现场之后,主要参演的人员依然好多种理由,而且至少看起来真的挺忙。
我毫无办法,只有再次联系B和C,请求他们的协调帮助。B和C一顿操作猛如虎,当着我的面宣布今天什么都不干也要配合我们拍摄,并强调是某领导亲自定调拍摄的。我们终于获得了再次开拍的机会。
十几分钟之后,困难又出来了。先是B打来电话,说是他的顶头上司布置条线工作的时候,有人拿参加拍摄的事当客观理由,B的分管领导很不高兴,直接否定了B答应我的事,B两手一摊,意思这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只能帮到这了。
眼看这条路行不通,只有采取非常规之举了,我电话联系了曾经做过我下属的另一个关联度不高的部门长D,质量上退而求其次,任务不能反复搁浅在这协调上,又是一通协调,D更是信心满满的表态没问题,说老领导的事就是他的事,我们又在前进的道路上艰难的迈出了一步。
部门长C发现让他们配合拍摄的人员换成D的人马后,就有点前怕狼后怕虎的各种担心,怕重蹈了B的覆辙,于是又是各种的理由,让我另请高明。
我说:“好,理解你们的难处。”
一不做二不休,我也没有必要再退而求其次的寻求非常规之举了,如实跟上级领导报告了又何妨,都是为了工作,一旦离开正常的层级运作,困难可想而知。
得知我吃了闭门羹,这位上级领导顿时怒发冲冠,当即让人联系了B和C跑步过来问话,B、C二人支支吾吾,不好明说是担心他们顶头上司的意思,A也不多说,当即撂下一句话:“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今天你们负责把需要配合拍摄的人员给我安排好,办不好的话,以后连你们的条线领导的面子我也不给。我就奇了怪了,协调个工作就这么难吗?”
两个部门长面面相觑,看向我的眼神里分明写着“都是你多的事。”我苦笑了一下,示意他们赶紧表态走人。
一起走出A的办公室,我说:情况就这个情况,大家打起精神来,一齐努力,只要有高质量的半个小时给我,保证皆大欢喜。
事实上,B和C的分管领导早在知道这是A推动的工作之后,已经开始睁一眼闭一眼对待这件事情了,所以最后的拍摄工作异常顺利,势如破竹。
更顺利的是,之后再遇到类似的工作,大家无论接没接到正式通知,都懒得问又是谁的授意,只猜测可能又是A的想法,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干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