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好、不同的追求,更有不同的理解能力、鉴赏能力,自然会对不同的艺术作品有不同的观点、给出不同的评价。无论是对某一件具体的艺术作品,还是对某一种类的艺术作品,都是如此。有些人喜欢乃至热爱某一类艺术作品,有些人则不喜欢乃至反感、厌恶某一类艺术作品,还有人对某些种类的艺术作品无感、毫无兴趣。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很多情况下,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诸多不同种类的艺术作品的评价标准都不完全相同,甚至可能会有难以全部列举出来的大量差异。不完全相同的受众群体之间存在的不同之处和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存在的本质差异、现实环境当中存在的各项客观条件一样,都会对各种艺术形式在现实中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影响。
除少数能力特别强大或者掌握大量资源的创作者之外,大多数创作者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都不得不认清自己要创作的艺术作品所存在的评价标准和创作规律,并尽可能地遵从难以被打破的创作规律和足以决定自己命运的受众群体公认的评价标准。
但是,在所有的正常情况下,无论诸多正当的艺术形式在各自的评价标准和创作规律上有哪些不同之处,它们都需要具备一项基础的共性,那就是:独立性。
在诸多艺术创作领域之内,“独立性”不仅仅指不同的作者拥有符合规则的创作自由、拥有不受任何与自身无关的他人干扰乃至随意阻止的权利,更指每一种正当的艺术形式都有独立地发展、不受其他艺术形式干扰乃至同化的权利。
很多人都能够意识到某些干涉个人或者作者群体创作的行为,却很难意识到某些干扰艺术形式的创作规律乃至逼迫某些艺术形式必须按照某些人的需求来改变的行为,更难以意识到某些艺术形式因其他艺术形式而变质、被其他艺术形式而同化的现象,尤其难以意识到某些艺术形式已经逐渐变得在现实上依附其他的艺术形式而存在的现象。
事实上,很多现实环境中也确实存在企图让某些艺术形式依附于其他艺术形式的人。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多种需要一定的理解能力、鉴赏能力的艺术形式全都有可能成为他们的指责对象乃至行动目标,创作这些艺术形式的作者们也一样。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坚信乃至公然声称“文学作品存在的作用就是被改编成其他作品”,并使用以“是否适合被改编”为中心思想的一系列标准去单方面地要求写作者和他们的作品,甚至直接用其他的艺术形式的创作规律、评价标准来要求他们能够看到的一切文学作品,哪怕他们根本不懂文学作品的创作规律、不懂某些作者及其作品的受众群体是谁、不懂作者使用的创作方法或者表达的思想到底是什么。对于一切处于他们的理解范围或者接受范围之外的事物,他们的态度乃至做法都是如此,只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较为隐晦、在某些情况下较为明显。
很多普通创作者不仅需要奋力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受众群体,还需要尽可能地躲避或者屏蔽随意干扰自己、随意对自己提出无理要求的人,更要阻止他人把自己和自己的作品变成其他人、事、物的附属品。这正是很多普通创作者在现实中面临的一大类困难。
对于个人而言,“完全依附于他人”意味着“完全被他人掌控”,也就意味着“没有自主权”或者“只有小范围的、非常有限的自主权”。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很多种类的艺术形式。
一旦某一种艺术形式完全丧失独立性、完全变成其他艺术形式的附庸,并在事实上只具备“被改编成其他形式”这一种功能,它的生存和发展便完全无法取决于它自身是好还是坏、具备什么功能、能够起到什么作用,也无法取决于任何创作它的人或者任何属于它的作品,而是取决于把它同化、控制的艺术形式或者足以影响它、掌握它的人。大多数从事它的创作或者对它感兴趣的普通人也是如此。
然而,不同的人赖以生存的能力及其衡量标准是不完全相同的,由不同的人发明的不同艺术形式同样也是如此。因为,不同的艺术形式的表达方式不完全相同,不同的艺术形式的受众群体也不完全相同。有的艺术形式有可能提供给人们对大脑和心灵的滋养,有的艺术形式有可能提供给人们视觉或者听觉方面的满足,还有的艺术形式则只能带给人们最简单的感官刺激或者满足人们的个人情绪。这一点,往往不会因为某些创作者的能力高低或者某些具体的作品的质量好坏而改变。
这意味着,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未必会存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之类的理想关系。在很多存在客观条件限制的现实环境中,大多数不同的艺术形式往往很难按照最理想的状况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因为它们能够吸引到的受众群体往往是不完全相同且未必能够重合的群体,它们的创作规律、表达方式和实际表达效果也不可能完全相同。相反的是,某些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出现互相挤占、互相妨碍的现象的概率往往是更大的。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会让不同的人做出不同的选择。有的人能够尽可能地努力克服惰性等多种缺点,有的人则会任由惰性之类的缺点支配自己。在世界观、价值观方面或者重要的做事方法上面完全不同的人,绝不可能对同一种艺术形式造成完全相同的作用。
在懒惰的、不愿意思考的、没有较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占据多数或者掌握强大力量的现实环境里,只满足人的最基本生理和心理需求的艺术形式必然会是多数人的首要追求,还很可能会被人公开称为“唯一重要的追求”。用于满足较高层次的追求的艺术形式则必然会被忽视乃至被排斥,甚至很可能会沦落到不得不依附其他艺术形式、被其他艺术形式同化的地步。这样一来,原本用于满足较高层次的追求的艺术形式便会变质,甚至变得不伦不类、比原本就低级的艺术形式更加低级。于是,它们便会在事实上变成其他艺术形式的劣等仿制品,从而失去存在的必要性。
除此之外,处于相同层次的不同种类的艺术形式之间的互相挤占、互相妨碍的现象同样存在。因为,所有人的精力都有限,大多数人能够投入到艺术作品上面的精力更是十分有限。同一个人或者同一群人在某一种艺术形式上投入较多的精力,就意味着这个人或者这群人必定在其他艺术形式上投入较少的精力乃至不投入精力,无论不同的艺术形式之间是否存在层次差异。而且,只要能够自主选择,大多数有基本理智、有自主决策能力的人都完全没有理由、没有必要把精力投入到只能作为附属品而存在的艺术作品之上,哪怕某些只能作为附属品的作品也拥有足够高的质量。
任何变成附属品的事物,都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变质,还很可能会丧失原有的价值。
很多人都懂得这样一条道理:生存下去,从来都是最重要的。
但是,所有人都需要认清楚:自己做出的选择,到底能不能让自己正常地、长久地生存下去。尤其是在某些观点、某些做法完全来自无法确定实际能力和实际意图的外人的时候。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