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几乎处处都是反转剧情的校园脑洞故事,

1
欧阳浔最热心的事,就是偷偷去注视沈佳的举动。
他喜欢这个女孩子,但是一个从来就不怎么接触女生的男高中生,在暗恋对象面前自然会畏手畏脚。
从学校去各自的家里,他们有一段路是共叠的,每到深夜下晚自习,他们都会走过这条街,但是他们却从来没一起走过。
她回家总是喜欢一个人,看着她孤零零的背影,他很想追上去对她说:“真巧啊,我们一起走吧。”
可他做不到,脚步永远都只能维持固定的速度,在后边远远地注视,他终究只能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守护者。
为何就是无法踏出那一步呢?
也许,光是看着她的背影,就已经觉得满足了吧。
通过好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经过马特丽大街时,沈佳的脚步总会在一家珠宝店停留老长一段时间。
这个时候她一般是一个人,有时她会进去,有时只是在门口稍作停留。
珠宝店的规模并不大,装修得也不够精致,仅有的几个服务员也显得不够正规,打扮松散不拘,再加上冷清的生意,到处都洋溢着一股慵懒的气氛。如果不是玻璃柜里面琳琅满目的珠宝吸引了客人们的注意,兴许会彻底遭人遗忘。
她一定是钟意了这里的某样东西,欧阳浔现在还能清楚地记得沈佳离开朝着身后回头时眼睛里流露出的不舍。
它的名字叫“五芒星”。
物如其名,是一颗五芒星形状的水晶,晶莹剔透,上面镶了玳瑁或玛瑙,光泽并不亮丽,但却恰到好处,简单而不失质感,仿佛承受了岁月与颂歌的洗礼,每一处都能展示出它的不凡。
它就像一个睡着了的美丽少女,静静地躺在玻璃柜里,被封闭被锁锢着,只为等到一个有缘之人将它解救出来。而那有缘之人,则会得到它最诚挚的祝福。
可那有缘之人所在何处?欧阳浔似乎都能够听到了它的呼唤:“来吧,快把我带出来吧。”
他当然很愿意这样做,很愿意带上它去寻找心爱的女孩,去寻找他憧憬的爱情。可他根本力不从心,因为标签上醒目的“6666元”一直在很实诚地告诉他:先生,那只不过是你的幻想而已!
2
在同学的生日晚会上,他再次见到了沈佳,也是那一夜,他彻底为之着迷。
吵闹的音乐,伴随着燥人的狂欢。凌乱的酒杯,传达着青春期对放纵自由的渴盼;满天的星斗,也许只为等待一个温馨动情的时刻。
她没有跟着人群躁动,也没有随着音乐起舞,对于周遭的一切完全不为所动。她就像是一个看客,只是静静地坐在人群后面的沙发上,看着大家游戏,看着大家互相打闹,一言不发的,手里端着一杯牛奶,时不时地把杯子举在嘴边小喝一口。有时染白了的嘴唇,有失文雅,吐出细舌把嘴边的牛奶舔吸干净,整个过程带着淡淡的俏皮,仿佛在向大家炫耀它的乖萌。
她每次都对来邀请她一同投入游戏的人微笑婉拒。也许是因为未熟,也许是本身就喜欢一个人独处。
这样恬静的女孩很少见,但就是这样的她对于欧阳浔来说才格外的迷人。
美丽的夜晚美丽的城市,当霓虹灯渐渐黯淡下去的时候,很多的东西也随之偃旗息鼓,包括行车的鸣笛,包括繁忙的主道,也包括他们不羁放纵的欢乐。
曲终人散之际,有人掏出手机,问起了她的号码。
欧阳浔也想记下,可是他没有做好准备。他没有手机,身上也可没有纸笔用来记,他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把它牢记在心里。
即使在那么宽松的环境里,他依然未能与沈佳产生交集,哪怕是简单的三言两语,也无从有过。
这份眷恋所向何处?也许直达永生,也许会即刻破灭。山崩海裂,云散风消,无论世界变得多么可怕,无论明天将会迎来什么,都不及你的冷漠与孤寂那么令人悲痛。终无可梦,在这个无人驻足的内心荒野中寻寻觅觅;日日夜夜,反复进行着同样的呓语,时刻抗拒着对她的想念,却终是欲罢不能,痛彻难眠。远方美丽的伊人,你是否懂得爱慕你之人的苦楚?
感情的丰富不言自明,虽谈不得令人肃然起敬,但无疑足以令每一个有过故事和没有故事的人唏嘘不已。这些都不便言说,他要写在纸上,连同他的全部眷恋,寄到女孩的家里。
“彭君,我需要沈佳的号码。”他轻轻拍了拍同桌的手臂。
“她上次不是说过了吗?”
“我没记下,现在都忘得差不多了。”
“那你直接去问她啊,问我有什么用!”
“别装了,我看到了,那晚你偷偷地掏出笔记在了手心里。”
此事本身无可厚非,但羞涩的彭君却有了一种犯事抓个正着的窘迫感。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总会存在这样一类人,他们天性内向、孤僻、不善言辞,但却异乎敏锐,他们具有一种常人很难理解的特性:很多东西即使看似与你无关,很多的后果即使你无义务承担,但你依然能从中感受到一丝愧疚,仿佛它们全都是你间接引起的,因而不必要的忧虑是他们内心的常态。
他们周围的人若是都充满善意,自然是至福至幸,生活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悲剧。而如若遇到不怎么习惯于为他人设身处地的人,就得做好随时都会吃亏的准备。可现实往往是不尽人意的,毕竟生活中是不存在那么多至真至善的“圣母”,他们身边大多是对你时好时坏的正常人。而最为可悲的是,他们往往还会因吃亏而不自觉,不会向利用者表达不满,对他们而言这似乎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结果,哪怕他们根本寻不到自身过错之点。
无疑彭君并非是那个上帝的“宠儿”,此刻的他紧握着手中的笔,眼神躲闪,不敢与欧阳浔对视。他无法再隐瞒,可显然又不愿意大方地向同桌坦白,正不知所措地低声自喃。
“你……”
“告诉我!”欧阳浔用一种命令的口吻说。
3
欧阳浔打算给沈佳写信已经是打算了很久的事。既然一直都没有去表白魄力,甚至也没有去主动交谈的勇气,何不换种间接委婉的方式,在不会有任何人看到的地方去实现他爱意的寄托。
他想让文章充满诗意,爱意委婉,以此来打动她的心,但动笔之时却发觉灵感匮乏。
他几乎用了一整个晚上的时候,翻经阅典,恨不得把所有的文字与诗句一股脑全部装进他的脑袋,也懒得管他的脑容量是否足够。
情书文风与意境仿照的是李清照。她的诗都是多情而华敏的,既符合了当事人孤寂的内心感受,又把那浓浓的忧郁传神地刻画在一字一句之中。每当他细细读来,都会兴奋不已,有时情到深处甚至会热泪盈眶。
由此,他在信的开头写了这么一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恰如破晓,夜梦初醒。万籁俱寂,广物无情,冷风清袭,念忘思空。”
思索许久,半夜想来下一句:“年雪年落,暮思暮去,梅醉梅尽,何寻何觅。海角天涯,两鬓升华,晚来风势,难梅独看。”
当一个满心自卑的人能够从自己手中寻到一点慰藉时,往往会难以抑制地自娱自乐,并深陷其中愈演愈烈。这晚,欧阳浔几乎没睡过,每当灵光一闪便仓促坐起,提笔动墨,如此反反复复,足足写了有八百字之多。字迹特意写得很工整,明明是为了表达爱慕,但又生怕会被对方从笔迹中认出。
平心而论,他的文风不足称道,水准也平平无奇,稚嫩无雅。整个篇章皆是四字句,与上述相似,声势不足,对势有余,读来却有一股朗朗诗意,仿佛真是改活了一般。于是无独有偶,只恨年代不恰,无以与清照针锋相对。
末了,他也觉大篇幅的押韵稍显刻意,容易使人审美疲劳,故在后用一现代风格诗结尾:
“如果说,你的身影是我初情之梦,我愿意选择一直沉睡,直到海枯石烂,直到星辰繁尽,直到隐约听到你的声声呼唤,直到你将我唤醒的那刻——啊,在梦伊人,你是否能够听到我的心声?”
4
当他第一次把信交给邮递员时,他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有写上家里的电话号码,就连收件人那一栏也不敢写其真名,写了“沈小姐”三个字。不是因为羞涩,而是出于自卑——当兴奋与热烈渐渐冷却时,他才能比较清醒地了解到自己的不足,他害怕沈佳不会去看,也害怕沈佳去认真细看,更害怕她看了会贻笑大方,甚至因此有些觉得她不收到这封信才好。
可是,事实上他没有得到任何回馈,沈佳依旧是平常地笑,平常地说,与他照面而过时也是平常地点头招呼,眼神里一点情绪也不多,一点儿客套也不减,她的一切都是无比正常的,正常到仿佛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
他内心怀揣不安,即使是上课也听不进任何东西,瞳孔终日无神,却总时不时地偷望沈佳的背影,像是能够从中寻到某种慰藉似的,好以此来蒙骗自己:“是邮递员效率太低了,一定还没送到。”
他也知道寄到同城任何地方都不会慢,这个情况显然不太成立,可他就是不甘心,他甚至找到了邮递员。
那个邮递员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难纠缠的人,百般解释他也不信,直到被逼急了激动得手舞足蹈,信誓旦旦地用人格担保,他才悻悻离去。
连过几天,情况依旧如此,他忍不住又连写了好几封,但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难道是信寄错了人?可是他记得清清楚楚地址写得就是沈佳所在的小区,虽然没有精确到门牌号,但他留了电话的,邮递员完全可以通过电话把信交给沈佳啊。
如此想来,原因恐怕是沈佳并不喜欢这样的方式,也不喜欢收到陌生人的信,说不定她都没拆就直接把信全给扔了。
可是,这么可爱的女生真会这么残忍吗?那可是人家花了一整个晚上的创作。
不行,这样一味地猜测一味地再自我否定只会加重自己的苦恼,除此之外全无作用,他已经渐渐按耐不住,就要主动去质问沈佳状况了——他还尚存一丝理智。
他感到很失落,就像是从十八层楼的天台坠下,挫败之情无以复加。
春风依旧在喧嚣,柳绿一如既往地使人浮想联翩,教室外的枝叶盛了,教室里的波斯菊繁如初夏,只有此刻暗沉的天空、聒噪的私语、平庸的课堂,在向他传达这个季节其实并非那么美好的事实。
真想去向她告白啊!
他最近时常冒出这样的想法。
只是想法这个东西很有个性,当你处于梦境深处或是离你可以付诸行动的时机很远时,它会一直鼓舞你去那样做,让你恨不得就立马起床提着吉他半夜去敲响梦中人的小窗;可当机会就摆在你眼前时,它顿时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无助的你只得紧张地茫然四顾——这些的想法都只是一闪而过。
5
事实的转机往往是出自当事人不经意的时候。
体育课上,沈佳找到他说,语气看不出波澜:“那是你吧?”
“什么是我?”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信呀,不是你写得吗?”
“啊……嗯。”他只是简单地点了点头,语气轻柔,底气不足,当期望的这一天真正来临时,却怯于承认。
“文采真好。”沈佳露出了欣慰的微笑,温柔而美丽,每根睫毛都充满了活泼,看得他不知所措,受宠若惊,但就是不敢与女孩对视,眼睛一直盯着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以此来掩饰内心的失态。
“真的吗?”虽然兴奋难抑,但声音却低得他自己都听不到。
“真的!”像是要给他鼓励似的,女孩抬高了头,眼睛流露出了钦佩,声音也略显激动,但可能是出于害怕惊动其他人,所以情绪又平抚了下去,下一句似喃喃自语,但眼睛依然泛发着神采,“我简直很难相信,我身边居然有这么厉害的人。”
沈佳说完脸微微泛红,欧阳浔还是第一次见到她这幅神态,于是跟着自己也脸红了起来。
于是两人不再言语,也没有面面相觑,彼此间的沉默持续了很长时间,他们都羞于开口。
鸟鸣清灵而悦耳,风语细微入至,难以言表的情愫混入纷纷落下的樱花瓣中,满地的枝叶仿佛又重获了新生,掀起了春意的芬芳。
他享受这份微妙的情境,又渴望能够快点解脱,空气仿佛穷囚牢,手脚被束缚得难受,四周的全部都变成了舞台的背景,如此美妙,又如此尴尬。
“沈佳,老师找我们。”这时,有两个女生对她喊道。
“那个……我先走了啊。”
跟女生汇合后她还回头看了他一眼,就像是要刻意向他表达不舍似的,令欧阳浔快乐得久久未能释怀。
这个世界最幸福的莫过于你心爱的那个人能够懂你的心意,能够懂你的才华,能够懂你的最想让她懂的全部。
欧阳浔从中受到了激励,于是雅兴大发,文思泉涌,他又写了另一封情书,相比之前更为直接,他想让她更加明白他的心意。
几天后,沈佳趁着没人注意悄悄给了他一封信,并叮嘱他千万要等回家后再看。
回到家已是夜深,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信,信上是这么写得:
“起初我很困扰,甚至会感到害怕,因为信上没有写寄信人名,也没留下电话,甚至字体也刻意写得很端正,所以说我无论如何也不知道写信的人是谁,但他却知道我的信息,我想收到这样一封莫名其妙的陌生的来信哪个女孩都会不安吧,哈哈!
“信我看了,觉得都很棒,老实说,第一封信我并不知道它写得什么,要表达的东西很模糊,我想了很久也猜不透笔者的心思,而弃之不管吧我又做不到,所以弄得我那段时间挺难受的(这里没有责怪你的意思啦,只是调侃一下而已)。”
“直到第二封信寄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对我怀这那样的心思。作为一个女生,当然是又惊又喜的,能够被男孩子喜欢也是一件挺值得骄傲的事。我在以前的学校还没有收到过男孩子的信。我是刚转来这儿不久,所以我十分确信笔者一定是我们班上的某个男生。”
“啊哈,我一开始是把你作为嫌疑对象之一的,原因嘛自然是你的语文成绩在班上还不错,而且跟其他的男生总感觉有些不一样。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哦,气质,对,书生气质,别误会哦,我这样说可没有任何贬义的意思,只是想……算啦,请原谅我没有那么厉害的文学功底吧(藐视自己)。据说一般写东西厉害的人都不怎么会说话,哈哈,我可是观察过你的哦!我还看到你在偷偷写东西的,有男生想要从你手上抢去看你还发了脾气呢,那个样子可真是囧呀,不过也很可爱。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是为我写得呢,现在想来我都觉得很不好意思的。”
“我知道你的心意了,但是我如果就这么贸然接受了大概会被你觉得我很轻浮吧,哈哈!我只能说我对你的感觉还不错,不会觉得你讨厌,至少我会喜欢那样的玫瑰………我说不下去了(捂脸)。”
“期待你的再次来信!”
信中洋溢着一股强烈的活泼少女气息,他仿佛真就闻到了女孩的体香,恨不得把它捧在怀里,去细细感受来自女孩的情意。
信中所表达的东西已经不言自明,欧阳浔有了莫大的信心,他也许会兴奋得整晚都睡不着觉,也许他会接连几天都是如此,但爱情也许会创造某种奇迹,使得生理仿佛得到了突破一般,即使不睡觉第二天依旧会精神百倍,成绩也会因此突飞猛进。
只是,他不懂沈佳所说的玫瑰指的是什么,他在信中可从来都没提到过什么玫瑰。
他本想把疑惑写在信里,但对方可能是意有所指,而自己却没有领会,担心一个不好就会丢了面子,于是只得对它置之不理,不懂装懂。
可是,事态却并没有他想得那么简单。
“欧阳浔,你知道吗?你的那句:”我的出生,只为穿上盔甲,配上宝剑,带着鲜花,踩过满地荆棘,为你双手呈去”真的好厉害呀,简直就像真的被传说中的高贵骑士守护一样,让我感动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两人在食堂吃饭,沈佳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让他忘记了咀嚼,嘴里饭菜未咽,僵硬地抬起头,很不绅士地看向了她。
“怎么了?”沈佳不知所以地看着他,眼里流露出一丝胆怯,生怕是自己误解了什么,引来了他的不快。
他发誓,自己从来没写过这段话,也没提过什么“骑士”、“鲜花”之类的词,要说误解是不可能的,但是沈佳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没,只是……只是我在吃饭你突然说出这些我有些没反应过来——哈哈,没想到你会在这里谈到这些。”欧阳浔自然没有傻到直接承认那不是他写得,他不会打草惊蛇,他要再做试探。
“那个…嗯…你觉得我还有其它的诗句让你觉得很不错吗?我很想知道,最好连你觉得不好的地方也说来听听,我想知道自己还有哪些地方不足。”
“嗯,我想想……,对了,还有这个:‘她的心在抽泣,她的愁在垂落,没有泪也没有光,但我看到的她,一直都这么无喜。我不禁伸手为她挽起长发,走入她的梦境,去寻回她曾经失去的快乐。’”
果然没错,一定是有其他人也给沈佳寄了信,可是,那个人又会是谁?
“这句哪里好了?”他下意识地心酸道。
“难道是我想错了吗?这句带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它写进了我的心底,好像作者一直在注意着我,他很懂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的,我好像有过一段时间的抑郁,总觉得身边没人真正理解我,特别孤独,曾经苦闷到一度想减掉长发。而这些,都被巧妙地写进了诗里。我还以为……”说到这里,沈佳低下了头,黑发挡住了她的面容,俨然一副泫然欲泣的姿态。
他很惊讶沈佳居然有过这么悲观失意的心情,而更难以忍受的是他竟然对此全然不觉,他只知道自己喜欢沈佳,但从来没想过去了解她的内心。而现在,就有那么一个懂她的人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并且把她的心情连同他本身的眷恋写进了书信里。
他很恨,他恨那个人不是自己,他也恨那个不知哪儿冒出的情敌。但他并没有要向沈佳坦白的打算,他才不要就这么接受这个荒唐的事实,他要想尽办法对沈佳隐瞒这一切,他必须要做出行动让沈佳确信那个真正懂她的人就是自己。
“不是,请别多想,我只是想得到一个佐证而已。没关系的,无论怎么样,我都会一直支持你的。我知道你的悲伤,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快乐,如果看到你哭我会很伤脑筋的。”不用排练,如此煽情的话竟说得如此顺利,也许他天生就适合做一个安慰者。
“谢谢你。”沈佳强忍住泪,很勉强地给了他一个微笑。
“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欧阳浔及时地转移了注意力。
“嗯。”沈佳乖巧地点了点头。
“你希望那天收到怎样的礼物?”
“……”
“怎么了?”
“没,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没关系的,那天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
“不信吗?”
“没,就是感觉……”
“没关系,你不用急,等到了那天你就知道了。”
“那……谢谢你了。”
6
水晶石是放在信里一同寄向沈佳家里的,没错,就是沈佳一直都很期望的玛丽特大街珠宝店的那颗。
之所以没有亲手送给她,是因为礼物太过贵重,担心她不愿收下。
可沈佳还是不放心,她甚至把礼物带回了学校。
“浔,虽然很高兴,但我觉得我不能收下,它实在太贵重了。”沈佳把欧阳浔拉到了体育馆的某个安静角落,手里举着精致的盒子,上面写着“马特丽珠宝行”六个字。
“没关系,我知道你一直喜欢它,请别轻言拒绝。”欧阳浔把伸向他的手推了回去。
“可是我们还是学生,感觉这样不太好。”沈佳脑袋微微偏向右边,没有与他直视。
对于这份惊喜,她果然十分心动,只是这个女孩矜持过了头,才连拒绝都表达得这么委婉。说到底,真要把它还回来,她还是会不舍。
“我说了,没关系,这是我的心意,如果你不收下我会很伤自尊的。”欧阳浔俨然一副不容妥协的姿态。
不得不说,对女生这样做有些失礼,但效果很佳,面对他突如其来的严肃,沈佳一时再也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来。
“那……那你一定要告诉我你是怎么……怎么从那里……”担心言语不当会给对方造成误解,再加上如此微妙的氛围,她紧张得语无伦次。
“放心吧,我是从马特丽珠宝行买的,不是偷也不是抢得。”他说着眨了眨眼。
“可是……你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存的。”
“存的?”沈佳将信将疑地看了他一眼。
“对,我一直都有存钱的习惯——也不是专门为了买某样东西啦,就是我觉得以后或许会用得着,就免得厚着脸皮去找父母要了。”说着他似乎不以为意地发了个呵欠。
“那你爸妈知道吗?”
“我爸妈呀,他们可不会管这事,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我有存钱——真的,放心吧,不用带这么多思想包袱,你尽管收下就行了,不会有任何问题的。”他信誓旦旦地说。
“那……真的谢谢你了。”沈佳把盒子抱在了胸口上,表示她非常喜欢。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它呢?”
“嗯……,因为感觉吧。”
“感觉?”
“是的。”
“浔,你对我真好。”沈佳的眼睛几乎闪耀着泪光,于是这一刻,欧阳浔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至此,他们似乎完全打破了隔阂,经常一起去食堂,放学一起回家,可能因为沈佳的性格使然,有说有笑的境遇未能每日达成,更多的情况是欧阳浔眉飞色舞地说,沈佳则走在一边安静地听,并时不时地对他投以微笑,以此作为她很热于听他倾诉的回应。
这种感觉类似情侣,但实际未到。不过这也无伤大雅了,若要说真正意义上的交往,两人可都还没有做好这样的准备。未熟的爱情,只需要彼此相互适当的陪伴,就已经很令人欣慰和快乐了。
可欧阳浔知道,这种快乐并不稳定,它随时都有着破碎的风险,沈佳并不知道那些信是谁写得,也不知道他在隐瞒这事,她是多么得单纯可爱而可怜,她不该这么毫无顾忌地去信任这个并不值得她去信任的男生。
事实是荒唐可笑的,但欧阳浔无法抗拒,至少,他很享受这种欺骗和误会所带来的甜蜜。
他之所以这么果断地为她购买“五芒星”,也是为了让沈佳深信他对她真挚的爱,他想用对方的感动来延续甚至升华他们之间亲密的关系。他非常害怕,害怕另一个给沈佳写信的人突然出现在她身边,害怕见到他们的亲昵,害怕他们将他一切期盼变成噩梦的幸福。
他当然好奇那个人是谁,想从沈佳那儿得到线索,但担心沈佳会因此生疑。更何况,即使知道了那人是谁,他也是全无主意的,他可没权力禁止对方继续给沈佳寄信,也没权力阻止他对沈佳的追求。
只有当沈佳知道了事情的全部原委,他们才算得上是公平的竞争,只不过那时沈佳会在二者之间选择谁呢?这是个令他头疼的问题。
目前看来,最好的打算只能是尽快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可是,遑论他是否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准备,也遑论沈佳知道真相后的反应,光是如此想法就已将他的卑鄙展露无疑,他自己也很难接受这种经于伪饰且过于勉强的所谓幸福。
也许,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任其自然,好好珍惜这份难得的甜蜜,至于未来所会发生的一切,就随它而来吧。
7
然而,仅是如此,欧阳浔也未能如愿。
在一个周末的傍晚,一家人坐在餐桌上共进晚饭,有谈有笑的,其乐融融,他们很少有机会能够这么完美地在一起吃上一顿,一切都是得这么温馨而美妙——如果不是母亲突然说了那样的话。
“浔,你爸交给你的琥珀放哪了?”
“怎么了?”他抬起头,面带疑惑地看向母亲,一时的温馨顿时被强烈的紧张所代替。
“还记得我们下个礼拜要去朗山公园参加十郎先生的庆典吗?”
“嗯,记得。”
“突然得到消息,庆典举行的当天龚玥娜小姐也会到场哦!”母亲故作神秘地眨了眨眼睛。
“龚玥娜小姐?”
“你忘了吗?就是那个经常出现在电视里的占卜师。”
“有点印象。”
“别看她样子很年轻,她还是个博士身份呢,刚从西班牙回来,好像专研的是什么昆虫来着。占卜虽然只是她的业务爱好,但名气比一些专业的占卜大师也是不遑多让的。可真是一个很不简单的姑娘呀。”
“哦。”母亲对龚玥娜小姐的介绍颇有些自娱自乐的意味,欧阳浔没有多言,此时的他可没心思去对龚玥娜小姐感兴趣,他只想知道母亲提到琥珀的缘故。
“龚玥娜小姐的占卜有一项特殊的本领,就是鉴定珠宝——也不是说鉴定吧,准确来说应该是祝福,就是说她可以通过对珠宝首饰之类物品的祝福来转移到物品的主人身上,好像也是占卜学的一种。老公,对吧?”
“没错,这是源自罗姆人的一种神奇技能,具体的称呼我也记不上了。这次,我们打算让你带上琥珀去让龚玥娜小姐给你施加祝福。”父亲解释说。
“这难道不是迷信嘛?”要是以前,欧阳浔保准会兴奋地一问到底。
“怎么能这么说,很多东西不能一概而论的。当然,你这是从科学角度这么说,但是从人文角度而言,它是一种很美好的形式,也是人们追求美好的一种体现。它对于人的精神气质提升,有着很不错的帮助。至于它灵不灵,那就要取决你愿不愿意信了。反正,这个仪式对你百利而无一害,我觉得很有必要。”父亲向来喜欢给他灌输这类形而上学的人文哲理。
“人家都上电视出名了,哪会顾得上给我们这种无名之辈祝福,或许她连搭理我们一下也都不肯呢!”
“不准对人家这么没礼貌。”母亲教训道,不过下一秒她又恢复到了热衷于去刻意营造神秘和惊喜的姿态,“这是不可能的,说来你也很难相信,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得知她会前来的消息吗?”
“为什么?”
“那是她本人告诉我们的。”
“……”
“你还不知道吧,你爸其实认识她的。”
欧阳浔对父亲投去了疑问的目光。
“她是龚臻先生的侄女,我以前应该跟你说过,他也是一个占卜师,龚玥娜喜欢占卜看来也是因为龚臻先生的缘故。那个琥珀最先是你爷爷从国外带来的,别看它只是一个小东西,但是它意义非凡。当时你爷爷觉得它能够为主人带来幸运,所以把它给了我,并希望我将来有了孩子便等他知事的时候交给他,所以它现在会在你手上,等到你以后结婚了有了小孩也要把它交给你的孩子。可以说,它等于是有了传家宝的性质。而神奇的是:去见龚臻先生的那天,我遇到了你妈,我想这便是它给我的最大幸运。”
母亲对此欣慰地点了点头,脸上所洋溢的幸福一览无遗。
只是,与他们的幸福相比,欧阳浔则是极度的恐慌,因为从他们脸上欣慰所得知的信息是:此番要求他携带琥珀前去已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怎么办?拒绝是不可能的,可是琥珀已经不在他这里了,即使他想也是不成的。
也许他需要找一个借口,比如说琥珀就放在抽屉的盒子里的,眼下却不知怎么的找不到了。不过遑论丢失传家之宝的罪名多重,光是面对父母这么真诚的期待,他就不忍心去欺骗。
然而祸不单行,正当他焦头烂额地思索下一步计划时,父亲的下一句却让他几乎陷入了绝望。
“对了,这次我的一个同学也会带上家人同去,他们不久才从其它城市搬来的,你们不知道他也正常。我们那时是一起认识龚臻先生的,他有个女儿,也是刚转入你们学校的,名字好像是叫沈……对,是叫沈佳——她该不会是你班上的吧?”
欧阳浔没有回应,他只是瞪大了眼睛表示这一切实在太不可思议。
“看来是没得错了。老公,居然还会有这么巧的事啊,这不简直跟我们当初的相遇如出一辙吗?”
“对呀,我也觉得神奇。”
“你说这会不会神刻意的安排,原来缘分这东西还能遗传的呀!”母亲笑得很开心,也不知道她是认真还是在调侃,“不过儿子呀,你可别误会了,妈的意思不是叫你早恋,而是可以多上点心。要知道那时候我和你爸邂逅时也不过你这个年纪,但我们的恋爱已经是几年后的事了………”
母亲之后一直在讲她和父亲的故事,但欧阳浔根本一句也听不进去,只有父亲在时不时地表示赞同或纠正,俨然成了他们俩的双簧戏,只不过不会有任何观众。
欧阳浔头脑里只是重复着一句话:我完蛋了。
如果说,只是被父母知道琥珀没了,顶多只会让他们失望,然后挨一顿臭骂。可要是被沈佳知道了,她一定会猜到他是用琥珀与“五芒星”交换的实情。先不说沈佳会把礼物送还回来,她会怎么看待这个男生?愚蠢、幼稚、败家子……,很多丑恶而贴合的词语他已经不敢去想,他非但搞得自己和家人脸面尽失,还会给沈佳惹来麻烦;这样一来原本在她心目中这么高尚的形象就会一扫而光,沈佳一定会因此疏远他的,他实在太让人失望了。
为了避免这种荒唐的局面发生,也只能做一些更为荒唐的事了。这就好比你撒了一个谎,就必须要用更大的谎言来圆谎。
由于篇幅缘故,只能暂时发故事的上半部分,这是欧亨利式的故事,上半部是铺垫,下半部几乎全是转折。由于笔者才疏学浅,文笔方面不怎么好,还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