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正是初夏。
那天微微有风,阳光有些烂漫,一群男男女女相约出去玩耍,具体的活动却是不大记得了,约莫是密室逃脱,唱k之类的。
但是她,我倒是记得很清楚。
一身米色风衣因为太热托在左手上,露着里面类似细千鸟格的薄衫。脚上是黑色高跟,配着窄脚牛仔裤格外衬托身材,右手则是比较常见的女士包,颇具时尚气息。笔直的长发漆黑如墨,一路滑下,好在在发梢处打了个梨花卷儿,让人舒了口气,不用担心滑到了地上。
精致而甜美的面孔隐藏在秀发之间,并未化妆,长长的睫毛扑扇着,一双瞳子好似一潭深泉,令人不住沉迷其中。淡淡的红唇不怎么言笑,仿佛隔着几米也能感到那种冷淡。
我不禁向她瞅了几眼。
在诗人的世界里面,目光可以很深邃,也可以很清澈,不管是爱恨情仇,还是天真恼人,总是能在目光里面发现些什么。
在那个瞬间,我自己都不知道目光里面到底有什么,只知道她似乎感受到了,然后淡淡的看了我一眼。
这是一种怎样的的眼神呢,好像欲说还休,犹抱琵琶,又像是千言万语,凝噎倾诉。你可以张开双臂去拥抱,也可以选择无动于衷。
而我,慢慢走上前去,将矿泉水递向了她,顿了一下:“可以……帮我冰一下么?我看你,冷冰冰的。”
她看向我,眼神似乎冬去春来。
“喂,我虽然长得帅,但你也不能总看着我啊。”
“快点吧,他们都走没了。”
然后便越过我随着大部队一起,留给我一头黑发。
突然,她又站住了,背对着道:“对了,你可以叫我娜娜。”
娜娜么,我抬头看看天空,突然觉得天气不错。
Chapter 2.
有人说,城是寂寞的,于是城里的人也就显得很孤独。
我倒觉得,也许正是因为城市过于喧嚣,繁华过后才让人倍感寂寞。
而此时,在这昏暗的屋子里,充斥的都是寂寞。
她坐在角落里面,若有若无的跟着歌声哼唱,好像周围的人未曾影响到她。我绕过那位歇斯底里的“歌手”,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一股淡淡的香水味萦绕着。
“要唱一首么?”我开口道。
她似乎并未听清楚,疑惑的看着我。
我又凑近,大声说:“要唱一首么,他们这么制造噪音,你也不阻止一下?”
“那我试试。”她点点头,好像有些兴致,起身去点了首Endless story.
房间里面,旋转彩灯呼啦啦转个不停,星星点点照在她身上,跟着歌声一起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远。
一曲唱完,她又坐回到我的旁边,神色比之刚才放松了许多。我冲她鼓鼓掌:“唱的挺好,不过你得等我一会,我去把刚喝的啤酒吐一下。”
她锤了我一下:“没见过你这样的!”
我摊了摊手,抬抬眉头,表示毫无办法。
“会叠色子么,比一比?”她不甘下风,似乎找到了自己的拿手好戏。
“你要跟我比?以前我跟朋友叠色子,可以叠一百层。”
“待会看你还能不能吹牛,我先来。”
说着她便将一粒色子放在桌子上,眼神一挑,示意我继续。
我看着她,并不着急:“那,你输了怎么办?”
Chapter 3.
“我会输给你?”她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眼睛瞪得大大的。
“毕竟我能叠一百层。”
“好吧,我输了的话赏你请本姑娘吃饭。”耍赖一向是女人的天性。
“那就别比了,反正你为了跟我这样的男子一起吃饭肯定会故意认输。来,牵着我的手,我带你去吃饭。”我将手伸到她面前。
“呸。我请你吃饭行了吧,你快点。”说着打掉我的手。
我扶了扶眼镜,将第二粒色子叠了上去。
叠色子是一门技术活,同时也考验运气,一群痴男怨女十分钟爱,若是再加上些惩罚措施那更是最好不过了,所以经常能在酒吧,KTV里面看见,尤其是微醺之后,便难度更大了。
所以当叠到第七层的时候,色子们像醉酒一般,歪歪扭扭的。
她屏住呼吸,神色有些紧张,小心翼翼的将色子放在了顶部。
没倒!她不禁舒了口气,眼神看向我。
却没想到我当着她面“偷偷”吹了口气,“啪”的一声,七粒色子倒在了桌子上。
“你耍赖!”她有些生气,柳眉倒竖,又锤了我一拳。
“哎呀,好疼。我是看你技术高超,甘拜下风,已经决定认输,你叠不叠就无所谓了好嘛。”
“哼,这还差不多。”也许她还没怎么见过这样坏的人。
“你生气的习惯从你一岁就开始了吧,可惜到现在都没改掉。来,合个影,让你看看自己生气的样子。”我揶揄道。
“不能用你的手机!用我的。”
说起相机,恐怕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棒的发明,不是因为其技术何其高超,又或是什么跨时代意义,而是可以截取时光,将美好的瞬间记录下来供人回忆。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也只有照片影像才能经久长青。当白发苍苍再回首当年的嬉笑怒骂,又是何等的百般滋味。
所以此时,两个人在镜头里面,力求最好的造型与瞬间,他们相互看了一眼,在手机的咔嚓声中定格成一种永恒。照片中的人有些亲密,又有点陌生,再过几十年,怕是无人知道其中的故事了。
我曾以为这就是故事的结束,却没想到,猜中了开始却终究没有猜对结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