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每天我都给儿子研究至少一顿美餐。由于做烘焙比较费时间,所以不给他做烘焙,我喜欢早上做美食,这样即使失败,还来得及重新制作。

    今天我腾出时间,不为做美食,为的是阅读,最近又买了七八本书,一本一本地到达我的手中,有些是儿子要买的。有些是我自己要看的。

    儿子要买的狄更斯的一套书有一千多页,还有一本哈佛大学的书,我开始抱怨:"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个大卫是狄更斯写的?不然我早就给你买了。"是的,我喜欢狄更斯写的书,他写的《雾都孤儿》曾经吸引过十五岁的我。他的写作风格细腻而又幽默。我和他有点相似。

    早上我买的罗尔德的书也到了,还有一个博士的书买错了,买了一本二手的,暂时不想看。罗尔德的书是我最喜欢的"童书"之一。是儿子上小学的必读书,他的全套书籍被我送人了,结果人家连一句谢谢的话都没有说。我非常后悔。把心爱之物送人,却得不到回应,如今自己还要重新购买。

    我的眼睛有些模糊。这些书的文字有几千多页,最近我可能啥也不做了,就只阅读,按我的速度。一天500页。一周可以把他们读完。

    儿子最近对阅读的兴趣也大增。我希望有一本书可以真正的改变他的思想。那本书今天就要到了。我一定要先阅读。现在我先开始阅读狄更斯的最著名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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