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挥鞭筑魏疆 ----读《三国演义》有感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时期小说家罗贯中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古代文学四大名著之一。本书清楚地记录了东汉末年到晋朝初年这一百多年群雄并起、名将辈出、逐鹿中原的历史,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其中一个典型的人物,就是魏武大帝——曹操。

曹操,字孟德,世代为民。他由于自幼聪明伶俐,善于谋略,兼有武艺,在剿灭黄巾军时立了功,当上了骁骑都尉。他刺杀董卓不成,逃出京城,后又起兵讨贼,协助王允除掉了董卓,从此步步高升,当上了丞相。他当上丞相后,“挟天子以令诸侯”,排除异己,招募人才,当时许多有名的谋士都投在他的门下,汉献帝在他的手中成了一个玩物,他独揽大权,兵权在握,俨然当了皇帝,只差一个名号而已。

曹操一生善于谋略,知人善任,这是他最大的优点。官渡之战中,他得知许攸来投,高兴得连鞋都没穿,光着一只脚迎出帐外。最终,他使用了许攸的火烧乌巢之计,烧掉了袁绍的粮草,获得了战役的胜利。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

还有,曹操一生大权在握,拥有雄兵数十万,却终生没有称帝,这就充分体现出他的明智。他认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已经造成人心不太稳固,如果此时又废了汉朝,自己做皇帝,很有可能失去人心,致使多年征战的成果功亏一篑。于是,他只为自己的子孙打下基础,自己并不称帝,这又体现了他的精明。

我认为,尽管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汉贼”,尽管他为人狡诈,生性多疑,但他在历史上的功勋仍是不可否认的。他统一了北方,使北方地区在那段战乱时代中保持了生产,维持了大部分地区的秩序,也开创了魏国的江山。他虽然在官场中排除异己、陷害对手,但却十分关心百姓,对百姓很尊重。

感谢《三国演义》这本书,它让我了解了那一段战火不断的历史,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乐趣,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我以后要多读书,在读书中丰富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知识渊博!

作者:刘泊致(11岁)

于2017年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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