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二章 为而不恃

顺势而为,不必争辩。事成,益处相较,自然彰显。此功,是事物自然而然的发展结果,自己只是没有干扰它的进程,若强恃而为,公变为私,徒增干扰;若顺其自然而成,何功可居?

故处事,观其无,以观其妙,观其有,以观其檄;看它的环境,琢磨它的发展趋势和变化,看它的现状,分析它的结构特征和形成因素。

事物发生有其原因,起因随环境而变化,事随之而生发灭而转化,这就是规律。有无相生,前后相随,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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