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本书,有点悲伤有点心酸,但内心深深为之震撼,余华的小说总是这样,比如《活着》、比如《兄弟》。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他娶了他看中的女人-许玉兰。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闯祸赔偿。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第5次,给一乐治疗肝炎症一路卖血去上海。
这本书里叙述了最平凡人的一生,爱情、亲情及生活里错综复杂的事。
关于父爱,跟大家一样,带给人的体验不是那么的明显及深有体会的感觉,父爱不如母爱那么细腻,但是,总在重要的时刻,父爱就体现的淋漓尽致。许三观第5次给一乐治疗肝炎症一路卖血去上海。一乐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但是,当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即使不是亲骨肉,但看着自己的孩子遭受病魔的折磨,他仍然放下芥蒂以爱去温暖他。
看整本书的感觉是,回味无穷,这本书和平名老百姓的生活非常接近,它所表达的感情是读者能产生共鸣的,虽然沉重,但悲伤中带笑,生活可能就像调味瓶,有着酸甜苦辣。
如今我也长大了,背井离乡,陈述事实是,平时工作任务繁重,同时仍需时间继续学习,还需估计感情生活,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忙忙碌碌,对父母自然少了一些交流与关心,日常父母会一周一个视频电话,但在忙碌的时候也是草草聊几句就结束。很明显能感受到他们对我的思念。又想起之前自己比较调皮,曾经一次,父亲抱着我默默的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手足无措哭的像个孩子,当时我才明白,原来,我伤害了最爱我的人。慢慢的,我成绩越来越好,父亲对我也开始放手,不再严加管教,这时候才发现,爱是严厉,爱也是放手。
现如今,孩子长大了,像羽翼丰满的鸟儿一样离开家乡,飞向远方的城市,去追寻属于自己的更美好的生活;而家园,连同幼小的下一代,也就留给了年迈的双亲。老人们在默默操劳的同时,内心还承受着对子女的思念以及孤独寂寞的煎熬。就如曹邺《北郭闲思》中所写,“山前山后是青草,尽日出门还掩门。每思骨肉在天畔,来看野翁怜子孙。”有那么一首歌送给在外忙碌的孩子,常回家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