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有个习惯,就是会在睡觉前把陪我入睡的书提前放在枕边。有时是Kindle,有时纸质书。至于每晚要和谁共度良宵,绝对取决于我的心情。今天也如此,进了屋,换衣服,准备好明天要穿的衣服,要用的东西。从包里取出那本读了很多遍的意犹未尽的《万历十五年》,准备今晚就睡这本了。结果一翻包:“天啊。书呢?”我的脑子轰的一下:“我把她丢了!”头脑里迅速回忆我和她最后见面到现在的一切,我把她丢哪了?30秒后冲出门,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下楼跑去找她。
原来今天回来在地铁上看书,出站时扫了一辆共享单车,顺手把书放在了车筐里。然后去了经常光顾的绝味鸭脖店,和往常一样买了20块钱的最辣的鸭脖子。回来在小区门口打包了份晚餐,之后提着鸭脖子和晚餐上楼了。把书忘在了车筐里,在准备把书放在枕边时才发现她不在了。很幸运,我跑下楼的去找她时,她还在那里静静地都等着我。回来的路上门卫保安一脸懵逼的问我:“刚才见你出去还以为你跑步去了,怎么回来了?”我拿着书亲了一下说:“她,把她忘了。”保安一边笑一边指着我说:“我还纳闷儿,你今天怎么穿成这个样子去跑步,难道是换风格了?哈哈哈~~~”我看了下自己才意识到,我是穿着短裤,赤着脚,光着上身出的门。“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我拿着书挡在脸上尴尬的笑着上了楼。
进了家之后,把书放在床上。两眼直勾勾的盯着书,脑子里回荡着刚才门口保安的画面。问自己:“你都多大了?不就是一本书嘛,丢了就丢了,至于搞得像去追生气的摔门而去的女朋友一样?”说实话,这本书没有多少钱,就算是Kindle丢了也就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为什么我会如此冲动呢?
想了想,应该是因为我爱她。因为书和姑娘还是有区别的,虽然有时她们很像。有的书,某个时间反复翻阅,硬着头皮也读不下去,领会不到她要说什么,要表达什么。不是我不努力,只是我还没有准备好读懂她的心而已。不一样的是有很多时候随手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书,窝在沙发上随意翻一下,突然发现之前看不懂的段落会突然悟得字字珠玑。所以说看不懂的书,没必要去附庸风雅,尽可暂且搁置留着他日再读。当某一天再次翻开它时,瞬间醍醐灌顶,这就是人和书缘分。人和人之间也是这样,某个时间纵任我万般努力,却无法获其芳心。不是我不够好,只是人家没有准备好而已。但是书不会走,它会一直在;人不会一直原地等待。
花几十块钱买一本书就可以拥有跟作者一辈子的思想交流。可以通过传记窥见别人的人生,可以通过心理学洞悉自己的处境,可以通过历史看到刀光剑影;让自己在历史、未来、现实、空虚中穿梭往复。但是想要遇到一个可以思想交流,一起去探究生活,恩爱有加相互成长的人,就没这么简单了。也许这就是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颜如玉”吧,不一定去把时间浪费在那个没有缘分的人身上。
幸好书很多,人也很多。我相信总会有一本书适合我读,也总会有一个人适合我爱,这就是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