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听到有人说:“摇滚不死!”我想说,摇滚什么时候说要死了?你在这儿唧唧歪歪喊摇滚不死。就像你活的好好的,吃香喝辣,四肢健全,突然一天你周围所有人都在高喊你的名字“XXX不死”,你做何感想。
当然了,会有很多人说:“摇滚乐最辉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没有人听摇滚乐了,现在好摇滚乐的都是些妖魔鬼怪,摇滚死了,那些喊着摇滚不死的人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罢了。”那么我想问你,你心中的摇滚乐是什么?黑豹?鲍家街?眼镜蛇?还是枪花?齐柏林飞艇?因为他们存在于过去那个时代,因为他们在那个时代像现在的周杰伦一样家喻户晓,所以那就是摇滚乐最巅峰的时刻?
摇滚乐是一种精神,摇滚从来不在乎自己是否有人盲目追捧,摇滚乐不在乎钱。过去的摇滚乐,只是恰巧在对的时代激起了那个时代人民心中的浪花,并不代表他有多么巅峰。现在的摇滚乐一样深入人心,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你知道宋冬野,你知道郝云,但那是一种悲哀。当大街小巷两元店里的歌曲不再是凤凰传奇而是郝云的时候,我真的很操蛋。也许人各有志,曾经的郝云不在乎名利不在乎金钱,如今这个社会却让他拜倒在了金钱的脚下,走上了春晚,走进了大街小巷的破音响里。
摇滚乐没死,摇滚乐现在有那么一群人,用自己贫瘠瘦弱的肩膀,用力地扛着,心甘情愿地,死心塌地的。当今的电视节目中,扭曲了摇滚乐的含义,皮衣,矛盾,挣挣扎,大嗓门,变成了摇滚乐的定义,我想说放她妈的狗屁。或许你看过草莓音乐节,却根本没听说过迷笛音乐节。或许你没听过一句话“带婊子去草莓,带真爱去迷笛。”
在草莓上你能看到无数的荧光棒,无数的穿着暴露脚踩高跟鞋的果儿们,无数操着台湾腔的大陆各地的人们。在迷笛上,你能看到扛着大旗放着狼烟的妹子,能看到所有人肩搭肩忘乎所以pogo的疯子,能看到大家愤怒的开启死墙,却在有人摔倒时周围的人自觉围成一圈保护那个摔倒的人,这就是那些当今摇滚乐所需要的氧气。他们在正常人眼中或许是异类,他们在父母眼中或许是个纹着花臂每天只埋头弹琴的无业游民,对!他们是异类!他们和现在的大多数人都不同,他们看到有人摔倒会扶起来,看到有老人上车会主动起身,他们不贪金钱不爱名利,他们对现在的社会风气敢于愤怒,敢于斗争。所以他们是异类。
如果你身边有人热爱军械所,热爱痛仰,热爱你从未听过的乐队,有人把迷笛当作乌托邦,有人每天只埋头搞乐队而“不务正业”,请不要嘲笑他,请不要对他说“摇滚不死”,你要知道你才是可悲的人,你才是被社会同流合污的人,你才是被磨去了棱角丢失了梦想的人,摇滚乐活生生的,回归了他本应该有的状态,它属于地下,属于小众,属于那些坚强团结正义的人。他不属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