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起来,洗漱之后,我妈和我说起了小区另一户人家的事情。
刘婆婆有三个儿子,住我们小区的是小儿子,因为没人带娃,所以要刘婆婆给带娃。小儿子条件并不好,在一个私人小公司工作,一个月拿着几千元的微薄收入,这样的收入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来说确实很难的。所以,日子过得很拮据,能省则省。
平时,儿子媳妇负责上班赚钱,刘婆婆负责带娃做饭。刘婆婆说每个月小儿子给她500元生活当做生活费,平时就是买点小菜青菜吃,因为给的生活费确实不多也只能这样安排,偶尔开一次荤还要向媳妇开口要钱。
日子这样也算过的去,有一天小儿子如往常一样回家准备吃饭,看到桌上的三盘小菜,瞬间没胃口了,天天吃青菜确实吃不下去,把筷子放下了二话不说直接走了。
后来我妈跟我说,因为这个事情小儿子和刘婆婆还吵了一架,当时刘婆婆特别生气,一气之下就准备回老家。因为不是本地人,老家离我们这又特别远,回去一趟车费都要一两百。可当她到车站,准备买票发现身上两百块钱都没有,据说还是大儿子给她打的钱回家的。
看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