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浅梦长大
十七岁的男孩女孩们,总在上演着一场又一场的不期而遇,而又擦肩而过。
楼道口,男孩下楼梯,女孩上楼梯。一上一下,女生抬头愣愣地望着男生,男生酷酷地低头看着路,然后擦肩而过,留给彼此的是校服残留着的洗衣粉的味道,一种阳光的味道。
篮球场上,男生拼尽全力地抢着球,女孩吃着冰棒不经意间路过。男孩进了球,篮球落了地;女孩鼓了掌,冰棒也落了地。
杂物室里,男孩闭眼坐在窗边椅子上,戴着耳机听歌,享受这午后的宁静。女孩蹲在地上,拿着手机拍照。女孩专心看着手机,男孩睁开眼睛看到了女孩。
走廊上,男孩拿着课本低声吟诵,女孩拿着拖把辛苦值日。
停车场边,女孩靠着墙壁听歌,男孩拖着自行车走来,他走了那边,她走了另一边。
……
♀/比起十七岁的你,我更喜欢那个勇敢,奋不顾身的自己
昨天,十七岁的弟弟发短信问我:
“姐,你说如果我们在一天 遇到一个陌生人无数次,这是不是有点不正常?”
“是个女生吧?”
“咦,你怎么知道?”
“傻小子,相信我,这很正常。”
从不经意到越来越刻意,
从小心翼翼到只心跳不脸红,
从不正常到正常。
我们都曾默默地,
小心翼翼地,
喜欢过一个男孩子,
偷拍,悄悄跟在他身后,
彩排一次次不经意的偶遇。
还记得楼道口的那次偶遇,其实是我精心安排的第一次偶遇,虽然它并没有成功。已经记不清多少次下课放学后悄悄跟在你身后,记不清多少次先到目的地等着计算着你到达的准确时间,记不清多少次彩排因为卡错时间被你狠狠地甩在身后。但那天的你好像专心想着事情,全程都低着头;而那天的我努力使自己抬头看你时保持自然又不失自信的样子,结果只是感觉自己面部抽搐,就拔起腿开溜了,边跑边庆幸还好你没有看到我刚刚的丑态,但回家后我又极度懊悔自己努力这么久,当时应该就厚脸皮发出声响让你发现自己的存在。
还记得篮球场上的那次,我不知道它成功没有,我唯一能肯定的是:你一定注意到我了。那一次,我像往常一样,装作不经意和朋友路过篮球场,她们手里都捧着几瓶水,准备等篮球比赛一结束,能第一时间冲上去送给她们心目中的“最佳选手”,而我却是手拿着一根冰棒,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现在想想当初挺傻的,越是装作不经意,在外人看来越是蓄谋已久。那时的我并不晓得这个道理,只是一边装作无所谓,一边目光却不受控制地在人群中锁定那个身影,抢球,运球,传球,投球,你的一举一动,我完全不会落下。终于,你为全队投进关键的一球,可我却发现你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但我的双手已经下意识激动地为你鼓起掌来。但是,很糟糕的是,那被我遗忘的冰棒,此刻掉落在前排坐着的,在学校出了名刁钻的主任身上,周围所有人倒吸一口气,然后开始一片混乱,主任的批评声,同学的疑问声,吵闹声甚至叫好声,盖过了为你们喝彩的声音 。我就这样被主任叫离了篮球场,临走前我回到看你,看到你嘴角刮着的笑容,我想或许我这样惨也值得吧。后来知道你们队赢得了比赛,你收到了好多瓶矿泉水。而躺在我书包里冰冻过的矿泉水,有了温度,浸湿了我的课本。
记得最蠢的那一次,还是在学校的杂物室。知道你一到中午回躲到里面休息听歌。这一天,我等你进去十多分钟后,也跟着进去。你闭着眼睛,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绝好偷拍你的机会,于是匆匆忙忙拿起手机按下拍摄,可该死的闪光灯出卖了我,当时的我看都不敢看你一眼,转身就胡乱拍一通,抓住机会就开溜。我想那时的你,一定觉得这女生蠢死了吧!
其实那次“篮球赛事件”后,我就主任罚扫了走廊一个多星期,但也就是在这个星期里,我发现你经常拿着书本在走廊学习,于是为了能多看你几眼,我义无反顾帮班上同学打扫了无数次走廊。
放学后,从来走路上学的我,也习惯等在停车场,等着你骑着自行车先走,然后在你身后转身,心里默念着,“明天见。”
因为在你面前出过太多次糗,后来的我也不管刻不刻意,只是厚脸皮做着一堆傻事。十七岁的我,那么不顾一切,想要和你永远相伴,才不管它是否可笑和荒唐。
已经记不得是因为什么事情偷偷关注上十七岁的你,好像那个时候疯狂迷恋电视剧《恶作剧之吻》,因为江直树开学典礼上的演讲,让袁湘琴关注上,以至于我总觉得十七岁的你,也应该有过这样的一次演讲。
十七岁的那时,是适合喜欢的年纪,那种喜欢,是在所有眼神中,所有的脑海里,所有的举止间,却止于唇间,被关闭在嘴巴里。
就如同一次次彩排的偶遇一样,想让他知道这份感情,又害怕把承诺当作答案 。那时的喜欢,是简单到好像只要开口说出“我喜欢你”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却又复杂得用光我们青春时期所有的关注和勇气。
但故事的结果好像也不那么重要,
就如同故事的开头找不到理由那样,
这么多年过去了,
我才发现,
比起十七岁的你,
我更喜欢那个勇敢,奋不顾身
十七岁的自己。
还好,十七岁时的喜欢,只是说说而已。
因为许多没能说出来的,行动早已表明了一切。
如果有一天,
轮到我来把秘密讲成故事,
我想说的故事叫作:
“我喜欢过一个人。”
——八月长安《暗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