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那年我结婚了,刚毕业不久,真的是背所谓的爱情蒙蔽了双眼,全世界都只剩了一个他,不在乎他无房无车,不在乎他曾与我有师生名分,迫不及待的和他走进了婚姻,任凭别人异样的目光,只觉得有他在,以后的日子都是快乐,点点滴滴都是享受
转眼之间,32岁已过,即将33岁,婚姻九年,孩子一个,债务一堆;每次工资发完转眼之间贷款转走,每每跟同事苦笑,我就是过路财神一个。有句话说,当你生完孩子你才知道自己嫁的是人还是鬼,我苦笑,果然如此真实,一个孩子而已,却比任何的电视里的照妖镜都要灵验,不光照出了我自己,也照出了身边人——甚至是一家人所有的真面目。
一直以为他能为我遮风挡雨,可是一件件事告诉我,在面对一些我们都不愿去做又不得不做的事时,他的第一句话是“还用我去不?”;每次爸妈因为一些事需要他车接车送时,我却常常要听到的牢骚是“我出钱给打车行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对他不感兴趣了,小到衣食住行,大到装修买房,我不爱听,不爱问,不爱关心,就好像他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不,不是无关紧要,是个陌生人——只是曾与我生过一个孩子的陌生人,如果没有这个孩子,我希望能与他毫无瓜葛,终于知道了心寒的感觉,不是兜头一盆凉水,而且一点一点的凉掉,从热到温,从温到冷,从冷到冰,冷的我寒冰刺骨,冷的我麻木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