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阴就有阳,我也有件见不得人的事。我上大学的时候给自己立了个规矩,毕业前拿两次奖学金,其他的奖得一次就好。
拿比赛方面的奖还比较简单,凭本事说话,也不枉我千年老二的名号。班里的奖项很多,我一般都把机会让给别人,至少我当支书的时候没有给自己谋一个优秀干部什么的,也算无愧于心。
但那奖学金就不一样了,也不是看中那300块钱,主要是大一就能拿到两次的话,我也就再也不操心奖学金的事了!那可好,期末考试一次教学“事故”,人资老师把专业课试卷错当成选修课试卷,选修课全班只有3个人过60,我是58,当时的奖学金要求是不能有挂科,可把我急坏了!为了奖学金我也是拼了,各种细节不想赘述,最终这门选修课成绩不计入奖学金评比范围,我拿到三等奖学金。
我一辈子都记得被我挤掉奖学金的那个兄弟,我对不起他!后来暗地里我帮过他几回,但我知道,这都弥补不了我心中的愧疚!如果要我重新选择是重新努力一个学期还是卑鄙的去完成自己的一个夙愿,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因为苦难是一时的,心中的愧疚永难磨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