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1459~1521),字仁仲,号东川,又号樗庵,重庆巴县人。刘规子。明成化十九年(1483),四川解元。成化二十三年(1487)榜眼,历授翰林院编修,翰林修撰,东宫讲读官,侍讲学士。正德六年(1511),擢吏部右侍郎,任经筵日讲官,不久升吏部左侍郎。正德七年(1512),任南京吏部尚书。正德八年(1513),代傅珪为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官至文渊阁大学士,赠太子太保,谥“文简”,《明史》有传。著有《凤山集》。
《送衍圣公袭爵还》
阙里宫墙秀气锺,云仍端不愧家风。崇儒岂情疏名爵,世德真宜服上公。恩贲九重逾旧典,喜瞻百辟动群蒙。游心从此归何处?诏旨谆谆圣意隆。
《题菱湖居士卷》
家山元住傍菱湖,望入烟波如画图。识得此中奇绝处,不须东海觅蓬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