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崂山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征文启事

【通知公示】崂山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征文启事

2021-04-12 22:09 崂山发布

征 文 活 动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以文学形式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和在各个时期取得的伟大成就,青岛市崂山区即日起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征文活动,面向全国征集相关作品。

一、征文主题

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书写百年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展现祖国和人民众志成城、团结奋斗、攻坚克难、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记录青岛市崂山区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崂山建设山海品质新城的魅力风采,抒发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家乡的热爱之情。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宣传部

青岛市崂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作家协会

三、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四、征文要求及投稿方式

征文以散文、纪实文学体裁为主。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围绕“我的入党故事”“我身边的共产党员”“念党恩,思党情,心里话,对党说”等,结合个人实际,做到记叙真实,表达真诚,有所思悟,有所抒发。散文字数在3000字以内,纪实文学字数在5000字以内。来稿请在邮箱标题注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征文+作者姓名”,以word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文末附作者姓名、详细地址、手机(宅电)号码等联系方式。

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为保证投稿顺利,请将文稿同时发送两个邮箱:

10966007@qq.com

qdlswl@126.com

五、征文奖项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1000元/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500元/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颁发获奖证书。

六、注意事项

1. 来稿作品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 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符合体裁要求,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译成汉语投稿。

3. 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和作者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5.单人投稿数量不限,所投稿件均可参加评选,只计最高奖项。

6.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七、组织推荐

本次征文活动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开展。所征集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并按照不同奖项进行奖励。征文期间,主办方将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崂山文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刊发。活动评选结果将在“崂山文艺”微信公众号发布。

征文咨询电话:0532-66607521

来源:崂山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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