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记》

  我爱推理小说,因为它们会让闲散的大脑活动起来,但我也爱所谓的严肃书籍,如历史著作,哲学文章,只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易,一厚本严肃书籍,n年过去了,喜欢的篇章,还是喜欢,不爱的段落,依旧不爱,如这本“无韵之离骚”《史记》,屡屡翻阅,只不过,什么本纪、世家等等,从当年初读,就一掠而过,到今天依旧一翻而矣,唯有列传能津津有味地品尝再三,既为商君结局而扼腕叹息——变法强秦以霸天下,最终落得车裂其身,族灭其家,改革者之难,千年之前,亦可见矣,难怪鲁迅先生曾说:在中国,搬动一张桌子,都可能引发一场血战。亦为刺客列传而动容,豫让的“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一句话:别以为给了俺两枣,就能要俺以命相还;而书荆轲,一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忠臣烈士更是跃然纸上。

  全书中,尤以“太史公曰”最为耐读(当然其曰,是否合乎今人口味,有待商榷)。

  弃本纪、世家等,喜列传,估计应该是有几分“冲进冬宫,在象牙床上打几个滚”的行为,来表示轻蔑贵族们的平民心态作祟吧。

  民国时,有古文、白话之争,余生也晚,不能亲睹,但一句“逸马杀犬于道”,恐比“狂奔的马,将过路的狗踩死于道路之上”言简意赅吧。

  当然,不是说文言文高明,白话文低劣,小子才疏而学浅,实不敢妄论,只是个人感觉:两种文体皆有妙处,均不可废。

  北岛、舒婷的朦胧诗,开一代之诗风,引一时之潮流,可谁又敢说唐诗宋词,是扔进历史的糟粕?!“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已有千年,不依然传颂?!

  故,一部《史记》,虽常读亦常新,可百读而不厌,当然还是我喜欢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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